为建立健全全州物业服务行业信用及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及服务质量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物业行业诚信和服务质量体系建设,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我局草拟了《大理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及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176503909@qq.com;
2.传真电话:0872—2316681;
3.通讯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1000。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4日。
附件:1.大理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及项目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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