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负责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理苍山世界地质公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2.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
3.牵头组织编制、修订相关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
4.牵头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展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和科学研究。
5.依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对苍山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质遗迹、重要景观进行调查、监测,并建立档案;
(2)依法对保护管理范围内开展的相关活动进行审批;
(3)对保护管理范围内确需建设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
(4)设立重点保护对象的标识;
(5)按照批准的权限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 杨 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苍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权张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内设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保护管理科、地质公园管理科
下属事业单位: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繁育(大理)中心
四、办公地址
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9301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9301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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