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州审计工作。负责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级和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州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有关法规草案。
(三)向中共大理州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州长提出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大理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大理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州委和州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州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州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州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州(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州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州级投资和以州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州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州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州政府规定的州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省州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州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州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市)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市)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全面工作,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州有关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全州审计工作统筹,在编制管理、干部管理、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全州统筹力度,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肖云江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中共大理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大理州审计局全面工作。
杨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企业与金融审计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工作。
李云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意识形态、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国家安全和保密、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和政府性投资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协助分管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莫春芳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计划财务管理、审计信息化、社会保障审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
陈丽云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工作;分管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派出审计一科。联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段晓洋 总审计师:负责审计法治建设、审计质量、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内部审计、扫黑除恶工作。分管法规督查科、审理科。
李锦娣 州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正处级):协助李云斌同志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意识形态和投资审计工作,负责平安创建、综治维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施 黄 一级高级主管:协助莫春芳同志工作,配合做好计划财务管理、审计信息化、社会保障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梁育鸿 二级高级主管:协助杨辉同志工作,配合做好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企业与金融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群团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彭红云 二级高级主管:协助沈万炳同志工作,配合做好农业农村审计、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负责“三清洁”“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杨 序 二级高级主管:协助杨辉同志工作,配合做好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企业与金融审计工作,负责社区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柴建荣 三级调研员:协助李云斌同志工作,配合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管理、人事、意识形态和投资审计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州审计局设1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法规科、审理督查科、财政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经济责任审计二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投资审计一科、投资审计二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派出审计一科、派出审计二科。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556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6556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6556
邮政编码:671000
(更新时间: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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