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二)拟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县市地震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三)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州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统一规划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负责震害防御工作。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地震预警和地震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州地震灾害基础数据库建设管理,协助开展全州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分析,配合国家、省地震局的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烈度调查工作,参与地震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六)组织、指导和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能力。
(七)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
(八)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局长 段辰 负责州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监测预报科。主管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指导全州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管理和保密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晓瑜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财务、人事、档案、工青妇、老干、后勤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越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震害防御与法规科和地震灾害管理科。负责党建、震害防御、法治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息宣传和地震灾害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科室
大理白族自治州地震局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服务保障、日常运转、会议会务、综合协调等工作。承担各类来文来电的处理及全局重大会议与公务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重要部署、领导批示及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局电子政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组织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综治维稳、老干部、工会、妇女、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ニ)监测预报科:负责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州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建设、管理;指导管理全州宏观观测网,组织宏、微观异常落实和调查;负责全州地震预测的管理,制定全州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震情会商、震情跟踪监视及地震趋势判定;依法保护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环境;管理地震监测信息平台及信息节点。
(三)震害防御与法规科: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全州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服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监督检査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承担防震减灾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地震小区划管理;参与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
(四)地震灾害管理科: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州地震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地震现场工作方案、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及预评估工作,配合国家、省地震局做好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全州地震预警工作的管理,承担地震预警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参与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地震局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2319132
负责人:郭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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