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政策、战略研究;负责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或核准并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售)、复核、退出等工作;指导并监督各地做好租赁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拟定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列级及保护规划、保护详细规划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热力、生活垃圾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防汛排涝;指导监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园林景观提升、增绿提质工作。
(五)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负责乡镇和村庄的垃圾治理;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建设、修缮、利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设计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班子成员
谢 莉 党组书记 主持中共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全面工作。
李文荣 局 长 主持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全面工作。
三、内设科室及下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老干科(党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名城与传统村落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村镇建设科(抗震防震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两污”治理办公室、科技技术科,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下设大理白族自治州城乡建设技术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站、大理白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3个事业单位。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2316690、0872-2316659
节假日值班电话:0872-2316659、0872-2316662
应急值班电话:0872-2316659、0872-231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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