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管理,结合我州实际,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了《大理州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495913353@qq.com;
2.传真电话:0872—2316685;
3.通讯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71000。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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