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4〕7号)有关要求,2024年度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会(含特殊人才晋升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拟于9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特殊人才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度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采用网络申报、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nj.ynzcpd.cn/)进行申报评审,操作系统使用win7以上版本,推荐使用IE11、谷歌、火狐浏览器。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申报人注册。申报人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登录后点击注册按钮,如实填写注册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批准,完成注册。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申报人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申报人员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如实、规范提供申报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平台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学术活动等有关情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上传材料要求参考附件1)。
(三)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明确审核推荐意见。上传以下材料:
1.申报材料真实情况书面意见。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有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情况的书面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情况说明。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上报。(须上传公示、公示近景及远景照片、公示情况说明)。
3.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签署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四)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上传审核推荐意见(签署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及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申报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各级事业单位(除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其中参加特 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审核推荐意见中须注明空岗情况。
(五)县市人社部门审核推荐。县市人社部门在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
(六)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审核推荐。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对县市及州级部门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七)大理州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大理州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评审。
(八)完善档案材料。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州农业农村局统一导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后,交由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自行打印(A4排版,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级审核部门和评审委员会、认定部门在纸质评审表上确认审核并加盖公章(导出的评审表进行了加密处理,不得修改,若擅自修改,系统将无法识别,责任自负)。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申报时间:在完成单位推荐、公示等工作后再进行申报,申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7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二)评审材料审核时间:
1.基层单位7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2.县市主管部门、县市人社局8月10日前完成资格复审。
3.州级主管部门、州人社局8月20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复审。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需符合国家、我省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三)报送审核人员信息。各县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基层单位,州局属各单位须明确1名职称工作审核负责人、1名经办人,认真填写《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附件2),2024年6月14日前州级单位、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本县市人员信息后报州农业农村局人事老干科(邮箱:dnrsk@126.com)。(审核负责人和经办人可以是同一人)。
(四)申报、审核、推荐各环节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相关要求进行,未按要求申报推荐的不予受理。
(五)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8号)要求,评审通过人员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六)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七)特殊人才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关附件请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特殊人才申报农业技术副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务必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州农业农村局人事老干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燕,2316443。
附件:1.申报人上传材料要求
2.大理州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单位信息采集表
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3: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技术人员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4.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4: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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