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大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批准弥渡烈士陵园等为州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大退役专〔2025〕7号)收悉,按照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的规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弥渡烈士陵园、南涧烈士陵园为州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请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督促指导相关县市,按相关规定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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