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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34295063X/2025-00012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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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坚持采取每周例会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党课及发放法律法规学习文本等方式,压实学法普法责任。2024年,开展法治方面集中学习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8次,党组会学法13次;与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共同举办“大理州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暨洱海保护治理专题培训班”,637人参加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以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规定

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对上党组会议议题严格审核,由科室、直属单位提出研究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方可上会研究;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同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和结果,并印发会议纪要。聘请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合同签订、信息公开等工作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大环发〔202447号),规范和加强我局公职律师管理工作,本系统符合任职条件的1名人员已申请成为我局公职律师,将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成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从立案、调查、审批、执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2024年至今共召开州级案件审理会议11次,审议案件72件;积极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21卷。

(三)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普法

1.严格环境执法,依法保障民生福祉。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持续加大各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强化洱海流域执法监管。紧盯洱海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在建项目、规模化畜禽养殖、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涉水排污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扎实抓好西洱河四级坝水质达标专项、入湖河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等工作。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洱海流域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百日行动、洱海流域联合执法检查、洱海北三江(西湖)流域水质暗访直查行动。2024年,流域累计出动1208人次,检查企业411家,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438起,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2起。二是统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4年全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企业2174家次,专项检查212家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0家次,开展非现场检查153家次,检查发现和指导整改问题1513个。

2.进一步规范环保平台受理、处理程序,努力提高信访回复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办结,对不受理的投诉举报,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告知渠道。及时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对投诉举报多的热点行业和百姓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加大抽查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主动作为,切实关注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有效减少信访举报数量。2024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1347件,已办结1324件,23件在时限内正在办理中,无生态环境信访积案,有效维护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大力推进执法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进一步约束执法检查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安静期”,减少和规范涉企检查频次,非必要不到企业检查,涉企检查较2023年下降28%二是持续加强执法服务。在执法领域推行“五书同达”工作法,建立执法、普法、服务三者有机融合的监管执法制度,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五书同达”,指导帮助13家企业申请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三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推行“非现场”执法,持续推进执法正面清单,将企业信用好,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纳入清单管理。通过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促进精准执法,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实现了执法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今年以来,利用自动监控系统、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无人机、视频或用电用能监督等方式对清单内企业实行非现场执法检查173家次,帮扶走访86家次。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效能。四是积极和环境失信企业进行对接,帮助受到行政处罚的16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有效引导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

(四)多措并举,加强法治文化宣传

一是开展主题鲜明普法活动。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为平台,联合各分局发放《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生态文明、碳排放、垃圾分类各类宣传页、科普小册子约10000份,环保袋10000余个,宣传帽子5000余顶、环保宣传围裙2000余条。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云南主场活动,设置生态环保创意集市,各分局结合六五环境日宣传主题,通过悬挂标语,粘贴海报,播放宣传片,开展环保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科普活动,与大理主场活动同频共振,宣传成效明显。二是创新普法宣教方式。充分利用大理环保微博微信平台、开设法治专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生态环境“以案释法”宣传教育,以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案件为典型,以点拓面,对重点区域畜禽养殖行业开展帮扶,并以“致全州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的方式,提出环境污染防治要求,避免环境违法。以案为鉴,针对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起到查处一起震动一片的警示作用。三是加强对排污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60家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企业开展排污许可培训,解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发放宣传册160余份。四是扎实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全州4家单位累计组织开放活动33场,参观人次达651人,大理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入选生态环境部“厅局长带你走进环保设施”栏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还不健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方式不够优化、执法能力尚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程序执行不够严密,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存在差距和不足;四是工作创新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执法与普法结合,监督与帮扶并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把推进建设美丽大理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通过对企业和社会公众“送法上门”、加强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加强生态文明法律知识和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全社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二)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制度。不断完善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让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进行。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推进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力量,加快补齐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装备不足的短板,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执法能力。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装置、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加大在线自动监测等生态环境执法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力度,全面推动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组织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在法治框架内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检验理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强化法制审核,突出自身建设,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决定合法性。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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