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2110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
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双河煤矿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双河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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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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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煤矿始建于1965年,原属国营矿山,生产规模为3万t/a,2002年体制改革后成立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标示为6万t/a,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3.3195km2,开采标高+2600~+2300m。建设单位分别于2009年、2019、2022年依法换领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矿种、面积、开采标高均未发生变化,仅生产规模由6万t/a变更为15万t/a;2024年11月19日依法变更采矿许可证,现有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530000*********0003120,矿区范围、矿种、面积、均未发生变化,生产规模由15万t/a变更为30万t/a,开采标高变更为+2700~+2000m;即现有最新采矿许可证。 双河煤矿始建规模为3万t/a,2006年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技术改造,设计将矿山生产能力提升至6万t/a,2007年建成投产,核定产能为5万t/a。原3万t/a、6万t/a工程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均未办理环评、验收手续。 根据云南省煤炭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关于大理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10号),双河煤矿列为机械化升级改造类矿井,矿井规划生产能力由核定产能5万t/a提升至15万t/a。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5万t/a机械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10月24日取得了《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5万t/a机械化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环审201829号);根据15万t/a初步设计,原有机械化改造工程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作为矿井的工业场地,采用平硐开拓,共设置2条井筒,改造原6万t/a工程五平硐作为主平硐,原6万t/a工程四平硐改造为回风平硐,原6万t/a工程回风平硐依法报废封闭。全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四个采区,水平标高为+2445m,设计首采一采区。设计开采C1煤层,采用倾斜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艺为机械化落煤、单体液压支柱配π型钢梁支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2024年7月四川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双河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本次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可采储量为530.2万t,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考虑储量备用系数,矿井服务年限为12.62a。地面工业场地多为利用原有(7.0hm2),其中原有15万t/a工程主平硐工业场地改造仍作为改造工程主井工业场地,原15万t/a工程回风平硐工业场地作为改造工程风井场地,原有生活区空闲用地用于新建洗煤车间;新增占地较少(0.066hm2),主要用于运煤廊道的建设。矿井设计采用平硐开拓,共设置3条井筒,主井工业场地新掘30万t/a工程主平硐(担负矿井煤炭运输和进风),原15万t工程主平硐改造为30万t/a工程副平硐(担负矿井材料、设备、矸石及人员运输),原15万t工程回风平硐井筒刷大作为30万t/a工程回风井(担负全矿回风);全矿井划分为1个水平开采,即2450m。全矿井共划分为3个采区,一水平标高以上F2断层与F12断层之间为一采区;一水平标高以下,F2断层与F12断层之间为二采区;一水平标高以下,F12断层以南至井田边界为三采区。煤矿为低瓦斯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列式通风方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首采C1煤层,然后再采C31煤层,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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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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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水环境影响(地表水、地下水)、固废处置环境影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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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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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治理措施: (1)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部门,随时动态监测,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要求留设井田边界煤柱、村庄及工业场地保护煤柱、断层煤柱、主要巷道保护煤柱; (2)本项目矿区与满贤林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重叠,涉及重叠区需划定为禁采区,并要求此区域除禁止地下开采活动外,地面亦禁止设施布设及建设;并且以禁采区边界为界留设有60m宽的保护煤柱,对保护区进行避让,进一步减缓采煤沉陷对保护区的影响。 (3)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土地复垦报告,按照土地复垦要求,对矿区内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 (4)对运行过程中影响的土地应进行及时的治理恢复,不能恢复的应进行补偿; 2、废水治理措施: (1)矿井涌水、防尘析出废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等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回用于井下防尘及消防、洗车、机修、洗煤车间补充等用水环节;剩余暂存苗圃农灌用途的矿井水水质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全部回用。 (2)利用已建隔油池、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回用于生活区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能力5m3/h; (3)主井工业场地北侧地势低处(储煤场北侧)修建一座雨水收集池,实际容积达到160m3,工业场地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选煤车间新建1座2#收集池,位于洗煤车间南侧地势低处,钢砼结构,容积为100m3; (4)工业场地北侧,钢砼结构,改造后有效容积提升至10000m3,池体浆砌,防水砂浆抹面,池体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已铺设回用管道,改造作为雨季达标矿井水蓄存池; (5)办公区场地南侧空地,钢砼结构,有效容积600m3,池体浆砌,防水砂浆抹面,池体渗透系数小于10-7cm/s,已铺设回用管道,作为雨季达标生活污水蓄存池; (6)矿井水处理站东侧新建一座矿井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210m3;生活污水处理站西南侧新建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20m3;洗煤车间南侧新建一座生活污水事故收集池,容积为600m3; (7)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间底部贴附了HDPE防渗膜+防水水泥砂浆抹面,渗透系数满足K≤1×1010cm/s;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矿井水暂存池、生活污水暂存池等各区域已采用多级防水水泥砂浆抹面,使其渗透系数降至1×10-7cm/s以下;主井、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已实施地面硬化。 (8)各工业场地新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选煤车间浓缩池、循环水池、清水池、主选车间,矿井水蓄水池增高区域等新贴1.0mmHDPE防渗膜+防水砂浆抹面,使其渗透系数降至1×10-7cm/s;新建主井场地、选煤车间依照设计实施地面硬化;主井工业场地内矿井水处理站北侧新建1口监测井J2;选煤车间浓缩池南侧10m新建1口监测井J3;关注工业场地下游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9)利用主井工业场地北部边界外下游30m处已建的一个地下水水质变化观测井,PVC套管,新建遮盖设施; 3、废气处置措施: 工业场地硬化和绿化,储煤场及矸石转运场四面封闭围挡,顶部架设棚盖的封闭式结构,设置喷雾洒水喷头,矸石转运场场地进行防水处理;煤炭场内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运煤栈桥,皮带机头转载处和煤炭跌落点处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尽量降低装、卸煤时的落差;装车处设喷洒设施,工业场地经常洒水,煤炭、矸石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破碎机、筛分机入料口上方设有集尘罩,废气经汇集后进入新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4、固体废物: 掘进矸石及洗选矸石临时堆放后全部运往剑川县林凤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制砖。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洗选车间煤泥压滤机压滤后掺入原煤一起外售;工业场地产生的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由垃圾收集箱及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金华镇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噪声防治措施: 所有噪声设备均采用建筑隔声,布置在厂房内;各设备均选用低噪设备;在建筑隔声基础上,设备在安装时进行基础隔振处理;空压机、风机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点;加强厂界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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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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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组织公众参与调查小组于2020年8月20日剑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chuan.gov.cn/)上进行了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由于期间存在产业政策调整,我单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提交给建设方,建设方于2024年6月18日在石菜江新村委会进行征求意见稿信息现场及全本公示;2024年6月18日在剑川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日在云南信息报(报刊)进行了公示,并在10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8日、6月25日进行了2次信息公示;2024年12月23日本项目正式报批前于剑川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chuan.gov.cn/)上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任何途径的反馈信息及意见。 调查结果表明,区域群众和团体均未表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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