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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5-00008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大理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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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理州委、州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为全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系统谋划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责任,州政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定期听取并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二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大理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全州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严格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树牢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书面述法+现场述法”方式,推动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和常态化。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督检考计划并开展专项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惠民强企,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99.92%,全程网办率为91.92%。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和跑动次数,政务服务事项办结时限平均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压缩78.54%,“零跑动”事项比例为93.29%,即办件率达50.27%。二是构建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严格涉企检查程序,规范涉企检查事项,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全年全州共制定343条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减免责清单”,着力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三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环境。优化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275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积极推进6个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有效满足企业法律需求。在全州推广使用“云南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年入驻企业327家,律师入驻178名,实现企业线上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坚持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认真执行州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起草任务,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年内州政府制定并报备《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审查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监管政策性文件600余件,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编制并公开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县(市)政府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依法依规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促进全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参与州政府法律事务处置190余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46件。

(四)坚持改革求变,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初步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完备的执法体系,并对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全面评估和动态调整,做到赋权事项精准合理,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深入实施《大理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20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上考试,考试合格率为91%,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针对重点执法领域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州评查案卷8370卷,及时纠正违法案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协调监督机构设置模式,规范协调监督工作内容和强化监督实效。

(五)坚持各方监督,保障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70件,政协提案289件。全面强化审计、财会监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03个,提出审计建议798条,健全完善五责监督体系,推动“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641件检察建议及时得到整改落实,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8.51%。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动态管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扩大主动公开覆盖面,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发布各类信息10454条,政策解读39条,全州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3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坚持风险防范,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组织应急预案及处置方案修订,推动应急工作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地见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年内全州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0.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8%,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工作,应对自然灾害有力有序。三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以消防、森林消防为主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1233人,解放军、武警及民兵应急队伍6884人,组建通信保障、交通运输等行业应急队伍77支共4987人。

(七)坚持强基导向,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州、县(市)两级119支888人专项普法工作队全覆盖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排查和普法,有效预防和遏制命案的发生;在行政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配备1470名“法治副村长”,积极开展命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力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成立160个“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和520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不断推动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州136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7765名人民调解员全年调解案件12220件,调解成功率98.5%。常态化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待和信访包案化解工作,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全州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724件,受理516件,审结343件,其中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9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7.7%。

(八)坚持科技保障,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化建设。以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切入点,打造以“苍洱云”、数据中枢、理政中心和理政通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底座,围绕政府管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运行等多个领域,建成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实现全州政务流程优化提速。同时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智慧平台,支撑全州2.5万余名网格员线上治理,打通城市精细化治理“最后一公里”。“大理理政中心”入选2024年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检查实施清单梳理,执法人员、监管对象、监管行为录入,本地风险预警核查处置反馈等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欠缺。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差距。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乡镇执法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案件败诉率和行政复议纠错率偏高。四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基础需夯实。部分县(市)、乡镇(街道)法治工作力量配备不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察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改革步伐,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统筹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政府立法理论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水平,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刚性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效率。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深化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有效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五)切实强化多元解纷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巩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成果。加强府院联动,推动诉源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健全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区域、层级间法治政府建设均衡发展,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公职律师等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大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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