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重点领域信息 / 生态环境
  • 索引号: 34295063X/2025-00011
  • 发布机构: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 来源: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116-2025122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2110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洱源锦泰2号排土场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

洱源县炼铁乡

建设单位

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溪登坪金矿配套排土场,2023925日建设单位取得了《投资项目备案证》(洱发改备案〔202362号),项目代码:2309-532930-04-01-14912020241022日,因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对项目备案证进行变更,取得《投资项目变更备案证》(洱发改备案〔202471号)。排土场设计总容积为28.58m3,堆置高度为63m,排土场等级为三级。防洪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占地面积4.53hm2,服务年限为4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8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9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气、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废以及施工期生态影响;运营期主要包括排土场扬尘、淋滤水、噪声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产生,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尽量缩短起尘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并建围栏和采用防尘布覆盖,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墙,避免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露天堆放,减少阻隔扬尘飘移。(3)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土方应集中堆放并覆盖防尘布,缩小颗粒物影响范围,及时回填,减少颗粒物影响时间。弃渣统一运至排土场堆放,同时辅以洒水降尘4)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6)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7)施工方还应当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2、废水治理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采取节水施工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产生量。(2)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矿山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矿山绿化浇水,不外排。(3)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在施工场地中设置5m3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砼搅拌、砂浆用水过程及施工场地降尘洒水。(4)工程施工尽量避开雨天,水泥、砂石骨料等建筑材料及表土需集中堆放,并设置篷盖和围栏,做好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抛洒的物料,以免被雨水冲刷而污染附近水体。

3、噪声治理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2)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轻人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4)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固废治理措施

1)施工期间产生的开挖土石方弃土弃渣全部运至排土场进行台阶式堆存,不外排。(2)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以回收利用的直接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小,可以回用于场内道路铺设,不外排。(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矿区生活垃圾一起运至炼铁乡集镇管理处集中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场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按照上述措施进行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可以得到合理地处置。

5、生态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2)加强工程施工管理,坚持文明施工,严禁随处乱倒废土,弃渣必须堆放于指定的废渣暂存场,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并设截排水设施。(3)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 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将施工临时占地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4)尽可能地避免在大风和雨天条件下施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5)在雨季,对临时弃渣堆放体进行覆盖,降低雨水对其的冲蚀。(6)对于临时堆料场、废渣暂存场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如挡土墙、排水沟、沉淀池等),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7)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宣传工作,严禁破坏和砍伐项目占地区域外的地表植被及林木。

二、运营期

1、废气治理措施

1采用洒水车,每天路面堆场工作平台洒水降尘;(2)车辆排土卸料采取人工洒水降尘;(3)废石运至排土场后,要及时用装载机推平压实,当排土至排场平台上形成一定面积后,在不影响排土作业的情况下及时覆土植被。(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车辆限速慢行,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5)大风条件下增加洒水次数,控制车流量,必要时停止汽车运输作业。(6)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减少非正常情况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排土场下游设置150m3的收集水池,设置2台水泵一备一用)(MD85-67×7型,Q=85m3/h,H=370m,N=200kW)及液位仪,配套DN125PE管(沿北侧截洪沟外侧敷设),连接淋滤水收集池水泵和堆浸场防洪应急池。正常情况下,排土场淋滤废水经下方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排土场洒降尘。连续降雨超过2天情况下或遇极端暴雨情况,收集池水位超过3.5m采用水泵淋滤水通过水泵送至堆浸场下方应急池。

3、噪声治理措施

1)合理安排排土场作业的机械设备数量与类型,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同时运行。(2)尽量选择噪声低、振动小的先进设备。(3)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速慢行,减少鸣笛。

4、固废治理措施

淋滤水池污泥定期清掏,清掏后运至排土场堆放,不外排。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防渗措施

排土场区域主要分为粉砂质泥岩,天然防渗性能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渗透系数小于 10-5cm/s的要求,需要进行人工防渗,防渗方式为采用黏土压实,黏土在当地外购,压实厚度不小于0.75m

2)监测措施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排土场上游监测井利用现有监测井(WG3)代替作为对照井,侧游监测井利用现有监测井(WG6)作为扩散井,排土场淋滤水收集池下游利用现有监测井(WG7)。监测指标包括:pH、镉、铅、砷、汞、铬(六价)、铜、锌、氟化物、锰等。监测指标包括:pH、镉、铅、砷、汞、铬(六价)、铜、锌、氟化物、锰等;本次环评要求跟踪监测常规频率为一季度一次,事故情况下加密监测频次。

6、生态保护措施

1)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①加强土地管理工作,严格按排土场水土保持方案及设计要求,合理利用土地。②根据场区情况,做好防排洪设施、拦渣坝、边坡防护等水土保持设施。③排土场进场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排水涵洞排水设施以及绿化林带的建设。④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禁止将工程产生的弃渣随意堆放,做好渣场的防护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以确保对水生和陆生动物的影响减到最小。⑤废石排放时采取分层堆放,层层压实的方法。封场时采取土地复垦整治与渣面植被再造措施等水保措施。

2)植被恢复措施

①在场地周围逐步进行植树造林工作,以防风及保持水土,并严禁滥伐、滥垦、乱牧。排土场废石排弃过程中应逐步实施复垦工作,使之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②场地内道路两侧进行树木和花草绿化。植物物种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一些适应能力强的先锋植物,再经当地野生植物的自然侵入以及一些必要的人工干预,就能较快地发展成为长期稳定的复合植被系统。③严格按照排土场地质恢复与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要求,对现有及后期排土场建设导致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恢复和治理,落实各项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及土地复垦措施。土地复垦优先采用本土物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废石堆放管理,严格按照排土场设计规范堆存管理规定进行堆放,每次堆放新的台阶时,及时清除地表杂物,对堆放台阶进行稳定化处理。(2)及时清理淋滤水池、保证容积,保证对淋滤水的处理效率,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3)严格按照设计设置拦渣坝和截排水沟,运营过程中加强对截排水沟清理,做好雨污工作,防止因截排水沟堵塞造成大量雨水进入排土场。(4)对堆放完毕的台阶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并按设计认真布设盲道排水沟,及时复垦绿化减少雨水下渗,及时通过盲道排水沟排出堆放台阶雨水,防止雨水下渗造成台阶失稳,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5)加强对已经复垦的台阶的稳定性监测,发现有不良现象及时上报,及时撤离排土场工作人员,并在排土场下游设置隔离栏,防止人员进入,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失稳台阶进行处理加固,防止滑坡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2024328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网络链接为: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6?id=40328ynkBh。主要公示内容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2024528日,我单位编制完成了《洱源锦泰2号排土场施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采用现场贴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三种方式进行了环评送审稿全本公示。2024528日起在炼铁乡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同步在大理州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http://dlhbw.com/notices/265)进行公示,同时分别于530日、63日在大理日报进行了两期报纸公示。

2025116日本项目正式报批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50116DJtHA)对《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和《公众参与调查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