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八五”普法规划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大理州能源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能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州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能源发展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机关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8个方面27项具体职责,做到责任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二是加强统筹谋划。2024年局党组会议2次研究安排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制定《2024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提出4个方面12项宣传教育要点,按计划抓好任务落实。2024年4月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反馈的3个问题,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创优提质。
(二)加强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024年4月15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3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2024年12月23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牢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二是开展国家法律法规专题学法活动。依据《大理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州能源局2024年共组织党组会议集体学法1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全力推动全州能源领域法治建设。三是开展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度,共组织周一干部职工例会集体学法36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重点条款进行集中学习,促进机关内部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完善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2个清单,明确12项宣传教育重点,以“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工作方式确保各项普法措施落到实处,充分拓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内涵外延。二是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教育。先后组织“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4年宪法宣传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3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5月15日至6月15日组织开展了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教育全过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三是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时刻敲响廉洁自律警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发布法治热点、快讯等普法内容30余条,同步转载至门户网站;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2次组织网上旁听庭审活动,警示干部职工严守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组织参加各类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机关蔚然成风。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2024年度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24年度共组织对3个煤矿开展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20矿/次,与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省能源局联动开展电力行业、油气管道联合执法,对5家大型水电站、7户天然气管道企业进行抽查,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机关法治工作队伍,对赋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业科室加快行政执法证申领,组织4名持证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实现电力、煤炭、天然气领域执法人员全覆盖。
(五)依法全面履职,法治成效明显。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一把手末位表态,派驻纪检组到会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坚决将中央关于“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大理州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并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依法治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达到新水平,能源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落实质量有所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成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调整工作;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压缩用电报装耗时,降低用电报装成本,提高用电报装便利度;公开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报装,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流程、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二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等事项,最大限度减轻基层和能源企业办事负担。四是以法治思维带动提升能源工作质效。2024年,能源规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6%,约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22%;辖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全州共争取到装机209.6万千瓦的37个新能源项目进入全省建设清单;电网谋划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禾甸变、长新变和五印变3个500千伏变电站项目正式列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20千伏麦地输变电工程按期竣工,110千伏满江变、文献变、公郞变、西邑变全部如期建成投产。弥渡县作为全省唯一的县入选国家能源革命试点县。能源保障有力有效,辖区发电量突破6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6%,均创历史新高。全州天然气消费量达8786万方,同比增长18%;绿色能源工业增加值持续增长,全州电力工业产值预计增长20%,电力工业增加值预计增长5%,持续发挥出工业经济第一支柱的有力拉动作用。全州能源行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源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24年州能源局未接到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未接到法院生效判决或需回复意见建议事项;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等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无出庭应诉情况。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州能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学习法律法规、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有力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和短板,在出台重要政策文件、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查意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规定,不断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在全州能源领域落实落细。党政主要负责人均严格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办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做到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能源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提高法律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州能源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决策依法、模范守法氛围日渐浓厚,运用法治方式解决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的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建设成效进一步得到巩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还不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缺乏系统性,学习的形式载体还不够多样。二是宣传教育的广度还不宽,法治宣传覆盖面大多局限于机关内部和部分重点能源企业,受众范围不广;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特色、亮点做法不够鲜明。三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按现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未来数年内机关人员将只减不增,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县市能源主管部门持证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与正规化法治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有不小差距。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大理州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省、州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严格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总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推动机关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部门法治建设进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真抓实干、积极作为,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以“服务式”普法工作理念,针对管理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挂钩联系村社群众等不同群体,精准开展以宪法等国家法律为主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巩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力量。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推进部门执法队伍建设,赋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科室加快进行执法证申领,充实行政执法力量。延伸法律顾问参与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度广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依法民主决策。健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行政复议等制度,夯实部门法治建设制度基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用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底线思维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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