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
〔2025〕第1号
一、项目编号:DLZC2024-G3-00774-YNXD-0042
二、项目名称:大理护理职业学院智慧康养专业群内涵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迎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益路158号长城小区12幢3单元102室
被投诉人1: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503号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9楼
被投诉人2:大理护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海东新城蔚文街
相关当事人1:云南文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龙泉路碧桂园御龙半山龙腾苑18栋501室
相关当事人2:上海智慧知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2)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号1幢JT554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12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人投诉:云南文极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智慧知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没有将2家公司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二十九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因投诉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了不同采购环节的其他投诉事项,我机关将依法处理,后续会依法依规将投诉处理决定和项目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当事人。
六、其他补充事宜
作出此处理决定的时间是2025年1月20日。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理州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理州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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