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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2111846/2024-00117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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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文旅领域执法监管与服务,落地抓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不断优化文旅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文旅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作为主题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系统地学习。认真按照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理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等方式进行,利用局工作例会及各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之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法制学习;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学习中,分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密专题、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在线培训系统、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云南省干部在线、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线上职业培训等平台的网络学习,进一步提高文旅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州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认真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充实完善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工作全局,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召开局党组会议19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重大行政决策、资金使用、人事调整等问题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做到法治建设与部门工作同抓同促进,并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国家、省、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标准和目录清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深化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涉法事务听取专业律师意见。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完成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局内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等各项工作。加大对行政决策中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推进涉旅行政执法机构州级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发〔2024〕55号)精神,在2024年3月撤销大理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职权保留在州文化和旅游局,由相关科室承担具体业务工作,支队涉及州级人员进行了人员分流,大理市级人员回到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结合省、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扫黄打非”及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部署,认真聚焦各阶段文旅市场监管重点、热点问题,在重点领域和特殊时段,及时制定下发《大理州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方案》《大理州2024年第一季度涉旅问题投诉整改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在全州文旅执法领域组织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二个百日行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农村演出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通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厉打击文旅领域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预防和减少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隐患,以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强化专项行动落实落地,有力地规范了全州文旅市场经营秩序。2024年以来,全州文旅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130人次,检查旅游市场各类经营主体4381家次,查办文旅案件134件;发布“红黑榜”11期,86个单位(个人)列入黑榜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文旅市场整治高压打击态势,有力助推全州文旅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督促指导涉旅社会商品零售企业完成“30天无理由退货”31420起,退款金额2.27亿。

(五)不断优化文旅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27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涉文涉旅的相关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全面推行旅行社、导游等行政许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申办旅行社设立,审批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申请人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者虚假承诺情形的,即可采用告知承诺申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2024年以来,共完成17家新设立旅行社审批、27家旅行社信息变更备案审批、27家旅行社注销审批,完成263名导游证审批、127名导游证换发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加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6类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已归集电子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27份、电子导游证1311份、电子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42份、电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34份、电子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2份、电子娱乐经营许可证129份。扎实推进“好差评”工作落实落细,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市场满意度100%,实现“零差评”。认真督促各县市文旅主管部门在日常执法中落实涉企检查计划,认真执行企业安静期工作部署,除投诉举报、上级督办、其他部门移交等特殊情形外,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打扰,开展文旅领域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抽取全州作出行政处罚的21件案卷开展评查,积极预防和纠正滥用处罚权,逐利执法,过罚不当,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等行为,切实执行各级优化文旅领域营商环境安排。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涉旅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规范响应分级和强化考核监督,将矛盾风险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强化投诉舆情处置,抓实《大理州涉旅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实施,及时高效处置大理州涉旅负面舆情,各级指挥中心及时监测、分转涉旅舆情处置,实现较大投诉舆情“零暂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和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共办结2件行政复议案件,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载体,重点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的普法和执法检查活动;以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及“双随机抽查”为载体,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等级在“互联网平台”的影响力,倒逼企事业单位学法、守法;推行“文艺+法治”普法工作机制,以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为载体,创作了一批法治文艺作品,并组织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演出活动进行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公众法律意识;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载体,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重点人群的法律意识。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各县市文旅局、各文旅行业单位及协会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在元旦、春节、大理三月街民族节、州庆等节日和“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段,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等文博场所和各个A级景区进行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发动各级文艺院团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作,以大本曲、实景剧、吹吹腔小戏等多种艺术形式,创作10余个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文艺作品,以“文化大篷车”、“戏曲进乡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方式进行惠民演出,完成法治节目惠民演出70余场次,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作用,推动了法治与文化相互促进。根据省州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工作要求,抽调我局政策法规科1名一级主任科员,参与省州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祥云县开展普法工作,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4年,在全州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工作开展的实效性还不足,文旅行业现行立法适用性还存在滞后,沉浸式文旅、云旅游等新业态的不断出现,与之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变化,还存在监管空白。二是州县两级都存在文旅部门执法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加之整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对全州A级景区、旅行社、酒店等众多场所和经营单位的监管无法实现实时有效全覆盖。三是在法制审核工作中,尚未设立专门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工作由相关科室兼任,法制审核专业化建设有待改善。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抓好文旅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扣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设置运行要求,从行政审批材料目录着手,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常态化地对行政审批材料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受理、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全面激发文旅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继续规范执法行为。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科学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实施“减免责清单”制度、“综合查一次”制度等举措,发挥行政执法对文旅行业营商环境的正面指引和保障作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加快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扩大加强普法教育。结合文旅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认真组织发动创作更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有序开展法治成果图片展览、书法和美术作品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和影响力;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继续加强干部职工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及时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水平,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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