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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647B/2024-00072
  • 发布机构: 大理州司法局

鹤庆县司法局筑牢法治根基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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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是社会治理的基石,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在平安鹤庆建设中,鹤庆县司法局立足和延伸司法行政职能,聚焦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五个方面,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根基。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点亮平安灯塔。一是着力探索普法新模式。构建“互联网+普法”新平台,建立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设《鹤庆普法》专栏。在传统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以动漫、采访、短视频、花灯等不同形式开展普法。截至目前拍摄鹤庆普法60期,制作音视频法治产品55个。二是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注重因地制宜和结合地方民族特色,先后打造集法治元素和文化元素为一体的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1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三是建强法治队伍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有效整合全县公检法司等部门法律资源,实现一个村配备一名“法治副村长”、一名“法律顾问”、一名“辅警”,一所学校配备一名“法治副校长”,一个村居民小组配备一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四是抓实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六进+N”为载体,以未成年人、“三留守”人员等为重点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系列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筑牢平安防线献礼。一是健全组织,配强队伍。鹤庆县人民调解组织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方面,整合村“两委”干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老党员等人员力量,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县共建立各级调解委员会133个,人民调解员1481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9名。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与综治、信访部门在乡镇开展多元化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全面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今年以来,调解各类案件757件,调解成功698件,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累计接收案件767件,调解成功445件,司法确认297件。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平安保障。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线上,设立“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时解答来电咨询。线下,实现县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全覆盖。目前,全县有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家公证处、3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还有1家司法鉴定所正在审批中。二是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全县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583名,建立23个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117人,配置法律服务机器人133台,律师处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近199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约276件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年均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公证机构年均办理100件业务。三是认真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责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扎实开展农民工、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活动。2024年以来,共指派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0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43件。

严格特殊人员管理,守护平安后方。一是聚焦重点,严抓社矫对象日常管理。利用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在矫通、矫正通和实地走访等手段,加强定位监管,杜绝人机分离;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意识和纪律意识;建立完善“一人一档”台账,做到知轨迹、知去向、知近况;严格请假和考核奖惩,严防脱管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认真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制度。完善与公安、监狱、民政等部门的线索通报、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机制,促进更好融入社会。三是加强社区矫正“三个基地”建设。与村委会、企业等单位合作,统筹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不断提升教育帮扶工作水平。目前合作共建9个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3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3个社区矫正就业基地。与电商中心合作,对全县社矫对象和部分安置帮教人员开展电商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教育帮扶实效。

强行政执法监督,打造平安长效。一是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会同编办、政务局对乡镇赋权事项进行摸底评估和动态清理调整。提供法律审查意见100余件,参加各类涉法协调会议50余场次,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行政执法培训和案卷评查。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县级执法部门对乡镇赋权事项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抽取了8家单位共计14卷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2批次57人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全县持证人员达1103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在全县建立了法制联络员制度,截至目前全县9个乡镇和58个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均配置了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实现了法制联络员全覆盖。在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内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乡镇由各司法所协助县局开展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工作,法治鹤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一定实效,州对县法治建设成效考核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鹤庆县被评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行县”。下一步,鹤庆县司法局全体干部将继续上下一心,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平安建设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优势,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建设平安鹤庆、法治鹤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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