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 |||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云南龍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云南龍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企业符合资质核准条件,予以核准并通告(详见下表),通告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审查意见 |
1 | 云南龍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 |
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 |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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