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质量,经研究,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从今年起对受理审查过程中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经梳理核实,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发现的部分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存在问题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评文件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双河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受理过程中经审核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未准确调查识别拟建项目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的位置关系,相关评价内容缺失或评价结论错误。2.部分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遗漏,未调查明确拟建项目与有关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3.选煤工段主要工程设施及平面布置等内容存在较多遗漏,选煤工段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煤泥水闭路循环工程设施及措施、场地选址合理性分析等内容缺失。4.原有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不充分,“以新带老”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洱源锦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洱源锦泰2号排土场施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受理过程中经审核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拟建项目背景情况介绍不清,与矿山规划及有关项目的关系阐述不明,工程内容及规模与《投资项目备案证》内容不一致。2.拟建项目与洱源产业园区的位置关系表述不清,与洱源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阐述不明。3.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等确定依据不充分,评价重点确定不合理、不符合工程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特征。4.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生态、大气环境等要素现状调查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部分主要内容存在遗漏。
(三)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洱源县永安江和罗时江(右所区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良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受理过程中经审核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拟建项目部分工程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县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已明确建议相关工程进行避让,但《报告书》未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及措施,与有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结论错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利建设项目(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2.《报告书》判定陆生生态评价等级为一级、水生生态评价等级为二级,但调查评价不充分,支撑性材料缺失,现状调查工作时间前后表述不一致;未调查识别项目与大理州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位置关系。
(四)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技术审查过程中反复修改的主要质量问题:1.拟建项目工程内容及规模、分期实施情况与初设及其批复内容不一致。2.未明确各工程内容平面布置、库塘湿地的进出水设计方案,以及各库塘湿地与区域其他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等情况。3.生态评价等级和生态现状调查评价不符合生态导则要求。4.项目分期实施过程中各工程土石方平衡分析不到位,未明确土石方(淤泥)堆存场所位置及最终处置方式。5.未充分结合生态现状调查结果及项目施工方式、范围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生态保护修复措施针对性不强。
(五)环评文件反复修改、未能在要求时限内报批。1.云龙县银铜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云龙县银铜矿日处理5400吨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1月24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2.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南洱源西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3.洱源县水务局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洱源县洱海源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5月27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4.大理州应急管理局委托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理州森林航空护林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7月25日通过技术评审,10月21日提交的报批稿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到位,环评质量仍存在问题,达不到审批要求。5.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委托云南德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洱源县西湖水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7月10日通过技术评审,后因业主变更可研批复内容,项目分期实施,环评编制单位重新修改环评文本,至今未提交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6.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大沙地尾矿库三期扩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8月24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报批稿。7.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理州双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双河煤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9月3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报批稿。8.大理市水务局委托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大理市洱海北部入湖河流(罗时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9月5日通过技术评审,10月16日提交的报批稿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到位,环评质量仍存在问题,达不到审批要求。9.华能澜沧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沧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漾濞县阿里郎光伏电站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技术评审,至今未提交报批稿。10.洱源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洱源县永安江和罗时江(右所区域)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良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9月27日通过技术评审,10月16日提交的报批稿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到位,环评质量仍存在问题,达不到审批要求。
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宾川大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排污单位基础信息、部分排污节点和污染治理设施填报不全,无组织污染物排放信息、相关环境管理台账遗漏,相关附件说明缺失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反复退回修改情况,经4轮技术审核后方通过审查。
(二)祥云县正兴四通砖厂委托云南铖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排污单位基础信息填报不全、污染物排放标准错误、部分自行监测频次错误、无组织污染因子遗漏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多次反复退回修改情况,经7轮技术审核后方通过审查。
(三)鹤庆公路分局桃树河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委托云南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部分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文本及批复不一致、部分排污节点及污染设施信息、部分自行监测信息和相关环境管理台账遗漏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多次反复退回修改情况,经7轮技术审核后方通过审查。
(四)大理天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大理碧海蓝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行业类别判定错误、自行监测频次错误、固体废物信息和部分自行监测信息遗漏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反复退回修改情况,严重影响审批进度(2023年12月21日首次提交系统,12月27日反馈审核意见后,经过7轮修改复核,2024年9月9日提交系统,9月19日通过系统审批)。
(五)云南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临沧润汀水资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与环评文本及批复不一致、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信息、部分自行监测信息和环境管理台账遗漏、相关附件说明缺失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反复退回修改情况,经6轮技术审核后方通过审查。
(六)永平林锐采石有限公司委托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部分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台账遗漏、自行监测信息填报错误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反复退回修改情况,退回后长时间未提交系统审核,严重影响审批进度(2023年8月24日首次提交系统,8月29日反馈审核意见后,经过5轮修改复核,2024年8月22日提交系统,8月26日通过系统审批)。
(七)云南鑫润糖业有限公司委托大理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排污单位基础信息填报错误、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信息、部分自行监测信息和环境管理台账遗漏、相关附件材料缺失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多次反复退回修改情况,严重影响审批进度(2023年7月27日首次提交系统,8月6日反馈审核意见后,经过11轮修改复核,2024年6月24日提交系统,8月25日通过系统审批)。
(八)永平县泰达废渣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与实际建设情况不符、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标准填报错误、部分排污环节及污染治理设施、部分自行监测信息和环境管理台账遗漏、相关附件说明缺失等问题,且未认真对照《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出现多次反复退回修改情况,严重影响审批进度(2023年2月26日首次提交系统,3月1日反馈审核意见后,经过11轮修改复核,2024年7月19日提交系统,7月23日通过系统审批)。
(九)南涧县阿里木业加工厂委托云南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污许可证首次申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填报,存在行业类别判定错误,生产设备未按经批准的环评报告及批复填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表、自行监测要求表和工业噪声管理信息表均未填报,必要附件缺失等问题,填报质量较差。
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的质量是提高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效率的基础。环评单位和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单位要树立以质量求生存的理念,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导则、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涵盖环评文件编制、排污许可申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主动与项目业主加强沟通,切实提升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申报材料的质量。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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