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大理州司法局于8月22日至8月31日采取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的方式,抽取了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执业情况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
在大理州司法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杨静美(执法证号:******59)和董灿斌(执法证号:******67)实施抽查检查工作。
二、随机抽取抽查对象
在全州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抽取了大理市苍海仁法律服务所,大理市太邑乡法律服务所,大理市太极法律服务所3个法律服务所作为检查对象。
在抽取的三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者中抽取了张剑、梁伟、李秀琼、李文云、彭国德、陈奕霏、杨婕、自文玉、胡淼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检查对象。
三、随机抽查事项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之规定,随机抽查基层法律服务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业务工作开展、规范收费等情况,随机抽查基层法律工作者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抽查情况和结果
执法人员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开展抽查,被抽查对象均能积极配合抽查,通过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档案、受案(公章使用)登记簿、档案登记簿等有关内容,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大理州司法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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