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弥渡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渡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渡县审计局是弥渡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州、县级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有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审计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有关规范性文件。
3.向中共弥渡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决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省州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照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州、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资源配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党对审计工作领导。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政治属性,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确保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
2.审计项目开展实施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后,报请县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合会签确定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全年制定审计项目计划29个,并严格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开展审计,持续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3.抓实审计人才培养。持之以恒加强人才培养,走好人才兴审之路,提升审计干部能力。把提升政治能力放在首位,全面提升学习能力和专业能力,努力成为“能查、会说、善写”的审计干部,努力做有思想、有灵魂的审计人。
4.强化数据兴审工作。持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思维,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与传统审计相结合的新途径。坚持数据先行,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发现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加强与社会审计力量的合作,取长补短,在合作中互相学习,坚持数据采集分析先行,分阶段下发审计疑点,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渡县审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政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社会保障审计股、农业与自然资源审计股。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是:弥渡县审计局(本级)
2.事业单位1个,是:弥渡县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渡县审计局作为三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弥渡县审计局
纳入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上述1个事业单位属于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故由弥渡县审计局会计核算并编制预决算。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审计局单位2023年度收入合计71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39万元,占总收入的93.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20万元,占总收入的6.4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3万元,下降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56万元,下降10.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43.43万元,增长1,567.87%。主要原因:一是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返还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是县级财政保障的事业人员增加,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审计局单位2023年度支出合计73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08万元,占总支出的78.61%;项目支出156.48万元,占总支出的21.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53万元,下降6.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06万元,增长2.32%;项目支出减少62.59万元,下降28.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单位县级财政保障的事业人员增加,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返还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审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5.0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4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审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109.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18%,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审计项目所需的经费支出;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返还项目支出(上年结转)18.1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62%,主要用于上年未完成的会议室改造费用支出;中央财政地方审计机关困难补助项目支出13.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38%,主要用于弥补单位开展审计项目的费用支出,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2%,主要用于应由县级财政保障的审计事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审计局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2.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1%。与上年相比减少79.99万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审计处理处罚成本性支出返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6%。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21.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审计业务支出132.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事业运行支出80.7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8.1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支出事项以外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42万元,主要用于弥渡县审计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9.5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3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弥渡县审计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其中:住房公积金41.3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4万元,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39%,完成年初预算的5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61%,完成年初预算的39.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审计局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万元,决算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万元,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1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8.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20.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和履行单位职能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审计局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4万元,比上年增加6.70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属于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的事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渡县审计局单位资产总额564.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3万元,固定资产331.2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3.08万元,无形资产53.6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弥渡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弥渡县审计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审计业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其他审计事务: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业务时发生的其他有关工作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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