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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办发〔2019〕4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是州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加挂大理州文物局牌子。其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类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州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文化铸州、产业强州战略,精心打造名副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名城和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坚持将主题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同步提高,全力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2023年,大理州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9530.34万人次,同比增长67.39%;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603.39亿元,同比增长104.67%。
1.全力提振文旅消费,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一是实施文旅消费提振年行动。持续办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深耕高品质主题产品研发和推广,推出省内外游客、州内居民及中高考考生等群体景区分段分区门票优惠政策,策划推出“去有风的地方”“跟着徐霞客游大理”“非遗之旅”“节庆之旅”“研学之旅”“百种大理新玩法”等正能量的旅游线路产品,创新推出“夜游”“夜娱”“夜购”“夜演”“夜宴”等夜间文旅消费产品,开展“侬好大理”文旅招商推介、有奖发票等系列营销活动,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和市场活力。二是推动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建立重大文旅项目推进工作专班,完善在建、计划新入库、谋划入库、招商引资、政府专债项目库5类文旅项目库,瞄准大型国企、民营巨头、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对接洽谈、招商引资;全年开展招商推介30次,其中“一把手”主动外出招商推介17次;成功签约文旅项目16个(其中外资项目2个),签约金额42亿元,目前落地项目2个。2023年全州206个项目共完成旅游固投报数35.6亿元、同比增29.2%,累计增速排名全州十个重点行业第一。三是开展品牌品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A级景区品质提升行动,大理古城旅游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云龙县诺邓、永平县曲硐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得到专债支持。苍山洱海度假区列为全省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名录,推动弥渡小河淌水天生桥、洱源西湖成功创建4A级景区,打造业态富集、产品升级、顶级配置的目的地品牌矩阵。四是加快新产品新业态开发。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旅游,“春日有风之旅”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力推进“文旅+”和“+文旅”项目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推出文化、爱情、休闲、团建、美食、夜间、购物、体育、目的地婚礼、露营旅游等融合发展新业态,2023年目的地婚礼活动超4000场次,行业产值超2亿元。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讲好新时代大理故事。一是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加快太和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全年争取到国家级、省级文保资金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5334万元,实施景风阁建筑群防雷工程、惠民桥修缮等17个重点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着眼于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推进“文物+旅游”“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推出巍山文华书院、沙溪白族先锋书局、喜洲匠志集、鹤庆旦墨书院等一批形式多样的文物活化利用新标杆。全州16个文物系统博物馆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已建成形式多样、内涵丰富、极具特色的各类博物馆80余家,为观众提供便捷化参观、专业化导览、沉浸式体验的优质服务,让服务便民化,让文物“火”起来。2023年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共举办陈列展览102个,开展宣教活动112次,走进博物馆、纪念馆参观人数达240.3人次。二是突出活态传承,深化非遗赓续传承。创新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展演活动,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推动非遗进学校、进社区。推进非遗旅游小镇、非遗旅游街区、非遗旅游村寨规划建设,大理市双廊镇、云龙诺邓、巍山南街等入选全国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选项目单位。持续推进“非遗+文创”工作,大理州多功能扎染笔记本、银质茶叶罐等28件作品入选云南省“非遗伴手礼”评选活动优秀日用伴手礼。
3.推进艺术创作繁荣发展,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一是坚持守正创新,打造文艺精品力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艺术基金,深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云南艺术基金2022年度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大型原创民族歌舞剧《七彩云霞》入选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获得优秀舞美设计奖。原创舞蹈节目《彝族大刀舞》、器乐节目《横断山脉》、声乐节目《彝族牛歌》等在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获得银奖、优秀奖。二是补齐服务短板,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强化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州、县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行动计划,大理州鹤庆县银河文化空间被评为2023年度“云南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洱源县白族唢呐、巍山县马鞍山乡彝族打歌被评选为2023—2025年度“云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州共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1132场,观众人数93.81万人;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演出活动737场次,观众人数90.83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4.深化文旅交流推广,扩大大理文旅品牌影响力。一是放大新媒体宣传效应。加大与主流媒体平台和新媒体顶流平台的深度合作,不断扩大大理文旅宣传的“朋友圈”,大理文旅共完成直播活动22场,融媒体全平台共宣发稿件4228篇,新媒体全平台共宣发视频1949条,全网粉丝量33.1万,全网播放量超过2.7亿,传播力指数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抖音“有一种生活叫大理”话题播放量达98.6亿次,“中国最佳爱情表白地大理”话题播放量超过2.4亿次,“去有风的地方”话题播放量达194.7亿次。二是强化文旅宣传推介。积极策划《大理美好生活季》《跟着徐霞客游大理》《一月一县市·全域看大理》《来大理怎么玩》《百种大理新玩法》《2023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等系列宣传专题活动,策划制作《在大理爱上生活》专题片,组织完成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大理美好生活季、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主题采访等多场线上线下的主题发布活动。“去有风的地方,品最美风物”入选2023年国内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全面提升大理旅游城市形象的知名度、美誉度。三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葫芦岛等你来”2023年辽宁葫芦岛市文旅产业(项目)招商推介会走进大理,上饶—大理包机航线正式通航,广西、福建全面深化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全面落实,签订《大理、丽江、迪庆联合加快推动滇西北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持续推进文旅产业发展项目互动、线路相连、资源互享、品牌共建。
5.提升文旅监管水平,促进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发展。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切实推动助企纾困政策快速落地,争取到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补助177.16万元,获得旅行社招徕省外游客省级奖补54.05万元;暂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40万元,审核同意缓缴旅行社质量保证金740万元。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二是着力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持续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和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认定管理等工作,完成3260家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发布文化和旅游“红黑榜”12期,169个单位(个人)列入黑榜通报曝光并纳入全州重点监管对象,认定严重失信主体法人2家、自然人2人。三是加快提升市场发展活力。加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完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个转企”151户、“企升限”4户。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坚决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牢牢守住全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底线,科学精准统筹好安全生产和文旅产业发展。五是持续规范整治文旅市场秩序。聚焦旅行社和导游、商品质量价格、非法营运、婚拍旅拍、酒店民宿等重点、难点、痛点领域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先后出台《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条》《大理州文旅市场综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管理专项整治。2023年,全州文旅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33人次、出动车辆556台(次)、检查经营场所7510户(家、次),办理案件166件,其中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6家,吊销导游证1人,罚没款总计134.10万元。
6.主要亮点特色及重大项目进展: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级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州文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大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成功,大理市入选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物局同意大理市创建云南大理苍洱古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剑川县入选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大理崇圣寺三塔文化旅游区创建为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并入选全国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案例。鹤庆银器小镇评定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双廊民族文化街评定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璞真扎染、剑川兴艺木雕入选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大理凤阳邑“茶马古道传统乡村的旅游振兴之路”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被文化和旅游部评为全国优秀典型案例,剑川嘉林木雕非遗工坊入选全国非遗工坊示范案例。制定印发《大理州酒店与民宿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和《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实施细则》,酒店与民宿规范发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党建办)、公共服务和艺术科、文物和博物馆科、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宣传推广科、行业管理科、资源开发科、产业发展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
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53,729,089.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19,089.77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920,613.23元,下降1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91,869.93元,下降14.2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743.30元,下降74.19%。主要原因是普德赋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文旅产业资金6,00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多,本级分配少,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53,729,778.77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9,427.44元,占总支出的20.19%;项目支出42,880,351.33元,占总支出的79.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71,964.73元,下降14.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99,315.18元,下降12.14%;项目支出减少7,472,649.55元,下降14.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人员经费及配套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普德赋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文旅产业资金6,00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多,本级分配少,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849,427.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9,471.28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9,956.16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1545.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880,351.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级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奖补经费54,250.00元,主要用于制作招商宣传手册支出。
2.州级人才发展专项经费5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2023年引进人才发展专项经费补助。
3.全州文艺调演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州文艺调演初选、正式展演和优秀节目评选奖补等费用支出。
4.首届中国农民新春联欢会工作经费641,821.00元,主要用于筹备参加CCTV《2023首届农民春节联欢晚会》节目策划组食宿费用,表演场地平整布置,群众排演等支出。
5.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本级专项资金486,814.50元,主要用于开展《非遗里的中国》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传承宣传展演活动,以及跳菜第四期“百名人才”培训等支出。
6.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文旅企业、行业市场管理和服务,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市场日常检查,重要节假日景区景点节前检查工作费用支出。
7.大理旅游集团大理火车站宣传营销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理火车站宣传营销费用支出,塑造大理旅游产品线路和品牌形象。
8.州级文化事业专项经费99,999.96元,主要用于组织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展演、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进行文化研究、艺术采风、观摩学习,文艺创作、组织艺术人才进修培训费用支出。
9.文旅惠民消费补贴政府补助资金569,647.67元,主要用于深化沪滇情谊,共同助推“沪客”游大理热潮,激发大理旅游消费,定向上海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活动补贴。
10.徐霞客研究会工作经费补助资金99,473.00元,主要用于大理州徐霞客研究会开展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11.第一批文旅品质提升专项资金1,563,500.00元,主要用于文旅行业市场监管整治和政务服务,州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运行,全州文化旅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等费用支出;2022年大理州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评价,大理州民宿客栈标准制订,大理州旅游行业统计分析监测合同项目尾款,新媒体抖音号、视频号、小红书、快手采编运营,“有一种生活叫大理”影像大赛,人民网“大理天下知·文旅故事多”宣传合作,《寻味大理》编印等合同项目尾款。
12.文旅新业态培育项目补助本级资金1,896,280.00元,主要用于编制《大理州旅居产业发展报告》,开展大理目的地婚礼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举办大理苍山露营产业发展系列活动,举办大理州旅游商品创意大赛等项目支出。
13.电影《如果爱就表白》拍摄补助资金400,000.00元,主要用于电影《如果爱就表白》在大理州内“中国最佳爱情表白地”29个打卡点取景拍摄,召开电影首映仪式及新闻发布会,影片宣传、推广、发行等经费补助。
14.《大理州文化和旅游消费指南》编制项目资金192,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策划并采编印制《大理州文化和旅游消费指南》项目合同尾款。
15.第二批旅游产业发展本级专项资金4,542,890.00元,主要用于“文都大理滇峰会”活动、“东亚文化之都”创建申报、组织“中日韩书画展”征集展示,国家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验收,目的地营销、会展营销推介经费;2022年《导游大理》编印经费尾款,《寻味大理》编印经费尾款等项目开展。
16.大理州有奖发票兑现奖金2,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10-12月共三期,含每月即时摇奖和定期摇奖的兑现中奖发票奖金。
17.重大文旅产业发展专项本级资金1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旅开投公司推动重点文旅产业发展,推动融源大理温泉大酒店提升改造、茈碧庄园商业街开发,启动大理·浮城幻境项目前期,启动大理红承综合性基地项目前期等经费补助。
18.因公出国境经费及赴柬埔寨举办体验大理—去有风的地方专场活动经费158,771.50元,主要用于我局带领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演员6人、非遗展示传承人6人等共计12人赴柬埔寨举办“体验大理—去有风的地方”专场活动出国经费支出。
19.“有奖发票”系统开发及运维项目资金1,850,000.00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有奖发票”系统开发及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20.大理州文旅资源数字孪生及综合管控系统平台建设项目资金55,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建设大理州文旅资源数字孪生系统平台,实现“全域旅游规划一张图,文旅资源管理一盘棋”目标的项目合同质保尾款。
21.三月街民族节活动项目经费60,598.36元,主要用于三月街民族节文化活动开展旅游产品宣传营销,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等费用支出。
22.国家4A级景区以奖代补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实施全州高A级景区品质提升行动,兑现天龙八部影视城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以奖代补资金。
23.行业管理和品牌宣传项目资金5,499,825.34元,主要用于开展文旅行业服务市场监管,州旅游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大理州旅游行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大理州线上旅游大数据服务,大理州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年度复评,重要文旅会展及重点城市宣传营销推介,媒体对接宣传合作,大理旅游抖音号、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体采编运营,“有一种生活叫大理”影像大赛活动,“东亚文化之都”创建,文旅招商引资等项目费用支出。
24.大理文旅融媒体中心2022年运营维护项目资金239,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大理文化和旅游宣舆一体的融媒体平台项目合同尾款,通过该平台进一步促进大理旅游正面信息的有效宣传,加强负面旅游舆情的防范和处置,打造良好的旅游宣传和舆论氛围。
25.大理海洋世界国家4A级景区创建以奖代补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快实施全州高A级景区品质提升行动,兑现大理海洋世界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以奖代补资金。
26.州级文物保护维修文物征集陈列布展经费203,680.00元,主要用于全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博物馆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文物保护、博物馆业务培训,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及方案勘查审批,全州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百件文物看大理》纪录片拍摄等费用支出。
27.大理州州级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学习小组活动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学习小组正常学习活动支出。
28.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所补助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相关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19,08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8,891,869.93元,下降14.20%,主要原因是普德赋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文旅产业资金6,00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多,本级分配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0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支出及2023年人才发展经费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893,78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运转经费支出,文化事业和旅游产业项目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9,272.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死亡人员的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9,94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31,0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决算为336,39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8,77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2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93,059.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66%,完成年初预算的48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84,56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14%,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5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6,39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8,771.5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93,059.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84,5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由大理州外事办统一预算,各单位不单独预算,根据州政府出国工作任务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专项经费,由我单位带队组织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演员6人、非遗展示传承人6人共计12人赴柬埔寨开展“体验大理—去有风的地方”宣传展示活动,故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二是2023年为疫情放开后第一年,为促进大理文化旅游市场强劲复苏,我单位工作业务量成倍增长,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公车老旧发动机大修费用较高,按财政核拨标准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故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三是2023年州文化和旅游指挥中心、文化和旅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专班、产业攻坚专班均设置在我单位,横向纵向对接单位增加;2023年大理微博之夜、全国首届户外产业大会、大理州舞蹈季、云南民歌大家唱等大型活动在大理举行,接待任务较多,接待费用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4,553.75元,增长20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58,771.50元,无增长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2,944.95元,增长8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837.30元,增长37.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由大理州外事办统一预算,各单位不单独预算,根据州政府出国工作任务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专项经费,由我单位带队组织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演员6人、非遗展示传承人6人,共计12人赴柬埔寨开展“体验大理—去有风的地方”宣传展示活动,故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二是2023年为疫情放开后第一年,为促进大理文化旅游市场强劲复苏,我单位工作业务量成倍增长,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公车老旧发动机大修费用较高,按财政核拨标准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故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三是2023年州文化和旅游指挥中心、文化和旅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专班、产业攻坚专班均设置在我单位,横向纵向对接单位增加;2023年大理微博之夜、全国首届户外产业大会、大理州舞蹈季、云南民歌大家唱等大型活动在大理举行,接待任务较多,接待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2人次。主要用于赴柬埔寨开展“体验大理—去有风的地方”宣传展示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旅游事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部门对接上级和各省市对口文化旅游部门、上级相关部门、县市乡镇文旅工作人员及其他文化旅游行业、企业项目招商引资、考察调研等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267.16元,比上年增加30,882.86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州文化和旅游指挥中心、文化和旅游市场百日攻坚行动专班、产业攻坚专班均设置在我单位,横向纵向对接单位增加,与项目配套的接待费、会议费、租车费、公车有偿使用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行所需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资产总额2,569,419.56元,其中,流动资产82,649.54元,固定资产2,468,742.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695.36元(净值),其他资产1,332.6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07,268.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16,551.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6,221.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46,321.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6,221.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58,221.3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3年部门决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900005732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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