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532929-04-01-314521)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8月1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72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修订)第七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年8月15日
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云龙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龙水专〔2024〕58号)文件及附件收悉。大理州水务局委托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水规计〔202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审核指导提高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质量的通知》(〔2022〕—2254)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进行了省级合规性审查,出具了合规性审查意见,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合规性审查意见,修改并出具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漕涧河云龙段为山区河流,基本处于天然状态,汛期洪水挟带大量泥沙,导致岸坡冲刷崩塌使原河道部分改道,河道堵塞造成行洪能力降低,两岸农田经常被洪水淹没。通过云龙县漕涧河大花桥至工业园区段治理工程(在建)以及本次云龙县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实施完成,漕涧河云龙县境内完成整河治理,实现达标销号。
二、基本同意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工程治理分为三段,分别为油房村至铁厂河治理段、钏家寨段、支流上澡塘河段。治理河段总长7.7km(其中油坊村至铁厂河治理段5.8km、钏家寨段0.9km、支流上澡塘河段1.0km),新建堤防0.98km,护脚7.63km,工程实施后保护1.03万人、2.16万亩农田。
三、同意漕涧河云龙段治理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本工程治理方案的原则和思路,根据不同河段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治理方案,兼顾河道生态治理。
五、基本同意治理河段设计水面线的推算成果。施工总工期按8个月控制。
六、漕涧河云龙段治理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落实用地、环保、水保手续。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含漕涧镇政府整合其他项目治理河道部分),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八、根据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审意见,按2024年4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971.35万元。批复概算总投资中不包括移民、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超过补助标准部分投资,该部分资金由云龙县配套解决。云龙县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漕涧河云龙段治理。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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