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水务局:
你单位于2024年8月14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309-532929-04-01-193851)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8月1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第172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2019年修订)第七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4年8月15日
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
云龙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龙水专〔2024〕59号)文件及附件收悉。大理州水务局委托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的通知》(云水规计〔2022〕3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审核指导提高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质量的通知》(〔2022〕—2254)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评审中心进行了省级合规性审查,出具了合规性审查意见,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根据合规性审查意见,修改并出具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云龙县师里河治理段现状河道防洪能力低,局部冲刷严重,防洪形势严峻,通过本次治理工程实施完成,师里河防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实现达标销号。
二、基本同意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炼登村至宏观村,治理长度17.33km,加固堤防3.26km,护脚6.9km,护岸16.19km。工程实施后保护0.45万人、0.96万亩耕地。
三、同意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四、基本同意按照因地制宜,因河施治的思路,不同河段采用不同治理方案,兼顾河道生态治理。
五、基本同意设计水面线推求成果。施工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
六、云龙县师里河治理工程应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求,落实用地、环保、水保手续。
七、按有关规定落实河道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及管护经费,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制度,拟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组织好河道管理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
八、根据大理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审意见,按2024年5月份价格水平,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4444.48万元,批复概算总投资中不包括工程永久占地投资及临时占地投资超过补助部分,该部分资金由云龙县配套解决。云龙县应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用于云龙县师里河治理。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审查意见和水生态治理有关要求,优化技术施工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建设管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做好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重大设计变更要切实履行方案报批程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强化项目度汛措施,确保项目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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