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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4-00138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16485363000
  • 主题词: 林草产业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 〔 2024〕 41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8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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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州级各有关部门:

《大理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理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与自然资产保值增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社会对优质林草产品需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大理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云政办发〔2022〕84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目标,围绕优基地、强加工、育龙头、壮集群、树品牌、拓市场,做优做强核桃、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快构建现代林草产业体系,稳步提高林草产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中体现大理担当、作出大理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州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突破530亿元,其中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490亿元,林草三次产业结构由2022年的60∶23∶17优化为25∶48∶27。加大林草产业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力争产值超亿元企业5户以上,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2户以上。建成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1个,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体布局。依托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交通区位和各类生产要素配置情况,构建“四带”林草产业发展布局。

核桃产业带。以漾濞、永平、巍山为核心,以云龙、南涧为支点,依托资源基础、交通条件等优势,重点打造核桃产业。

特色经济林产业带。以宾川为核心,辐射金沙江流域的鹤庆、祥云、弥渡、巍山等地区,依托热区资源优势、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结合干热河谷生态修复,重点发展板栗、花椒、咖啡、滇橄榄、石榴、柠檬等特色经济林产业。

林下经济产业带。以宾川、巍山、剑川、永平为支点辐射全州,做强做优林下中药材、野生菌、林下养殖产业,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森林康养旅游带。以大理市为核心,辐射洱源、巍山、鹤庆、剑川、宾川、云龙等地区,依托名山、古城、高原湖泊等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观赏苗木产业,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重点任务

(一)精准提升林草资源质量。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坚持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应栽尽栽,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城镇、道路、景区等重点区域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严格划定和保护基本草原,科学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商品林,培育优质木材资源。加快建设保障性苗圃体系,依托市场大力发展观赏苗木产业,提升优质种苗保障能力。进一步强化松材线虫病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大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治理力度。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改善林分结构,优化林火阻隔系统布局,提高森林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加强乡土树种的培育利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修复。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理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洱海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城镇生态保护和修复区、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重要湿地等为重点区域,加强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资源增量。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封造播相结合。聚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问题突出区,积极申报实施科学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退化林修复,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持续推进退耕还林提质增效。根据各地森林草原资源状况和种养传统,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地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殖,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带动林区群众增收。完善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林农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林农积极参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农尽可能多地分享全产业链发展收益。加快发展政策性林草产业保险,支持企业增加商业收储,保持核桃等林草产品价格合理稳定。支持村集体探索利用集体林草资源,建设林草产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项目,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增加林农收入。(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抢抓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机遇,着力建设优质基地、打造优质产品、创新名优品牌、建强产业链条、培育统一市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总体发展水平,实现林农增产增收,构建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健康可持续的高原特色核桃产业,进一步提升“中国核桃第一州(市)”的基地质量,建设综合实力雄厚的中国核桃第一强州(市)。打造一批中国一流乃至世界知名的核桃产品品牌。构建核桃产业1+3+X布局,探索建立全州核桃产业发展联盟,提升资源共享和抱团发展能力;建设漾濞、永平、巍山3个核桃产业园区,增强园区辐射带动和产业集聚功能;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扶优扶强核桃龙头企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滇西核桃交易中心建设,以永平滇西核桃交易中心以及三个核桃产业园区为主,以宾川、祥云、南涧等县市较规范的城乡集市为补充,构建集线上线下交易、国内国际贸易为一体的现代数字交易平台,努力将大理州建设成为滇西核桃集散中心。到2025年,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1015万亩,建成优质基地500万亩,亩产达100公斤以上。认证绿色、有机基地300万亩,实现核桃干果产量60万吨,精深加工30万吨,年核桃油产能5万吨,形成滇西核桃交易市场,年交易总量达80万吨。实现核桃产业综合产值300亿元,主产区林农人均核桃收入达3000元以上,培育2户以上全国知名的核桃企业。(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大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林草产品产业园区建设。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农民创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平台,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运销、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发挥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重点推进3个核桃产业园区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产业示范园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提质增效。发挥大理气候、地域优势,大力发展花椒、滇橄榄、果梅、板栗、红豆杉、柠檬、梨、柑橘(沃柑)等特色经济林。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支持利用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经济林,扩大特色经济林种植规模。突出我州名特稀乡土树种培育,加快完善特色经济林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引导林农群众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支持储藏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提高综合效益。到2025年,全州特色经济林种植面积达30万亩,产业总产值达50亿元。(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林下经济产业扩面提质。在确保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林药、林菌、林果、林茶、林花、林下种养殖等多种森林复合经营模式。积极推进中药材林下种植基地县建设,推动重楼、黄精、红花、丹参、白及、石斛等道地优势药材林下仿原生境种植,围绕松茸、牛肝菌、松露、鸡油菌、干巴菌、鸡枞、青头菌、红菇、奶浆菌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加快保育及供应基地县建设,并配套建设规模适度的分拣、冷库、烘干、包装等设施。在野生食用菌基地县选择产量较大的适宜林地,采取“种质资源封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开展管护育菌,推广野生食用菌仿生栽培技术。争取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野生食用菌鲜品运输成本。充分利用林下空间积极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到2025年,全州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3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120亿元。(州林草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大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森林康养旅游全域全季发展。充分挖掘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以外的二级以下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商品林、种苗生产基地等区域开发潜力,用足用活资源政策,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活动。以“三沿”为重点,提升城镇生态“美”、乡村生态“美”、廊道生态“美”、湿地生态“美”、生态文化“美”。将州内主要风景名胜区、古村古道等景观区域串点成线。依托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与保护方向一致的自然教育、科普体验、野外观测等生态旅游活动,重点推出研学旅行、徒步探险、科学观测等旅游产品。依托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外的二级以下公益林和商品林,以及种苗生产基地等景观资源,开展观光研学、户外运动、山地露营、休闲度假、生态体验等旅游活动。以大理、漾濞、南涧、洱源、云龙等县(市)为重点,建设森林康养试点基地。按照“增绿、去丑、透湖、观山、添彩”的工作思路,建设最美绿道、最美公路、最美湿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推动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结合美丽县城、特色小镇、森林乡村、小微湿地等建设,挖掘木本粮油、森林药材、香精香料、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多种功能,发展乡村旅游。到2025年,全州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60亿元。(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州林长制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落实产业相关政策。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单位效益和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加大链主企业的培育力度。积极探索“康养+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建立“核桃产业+特色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等生态旅游模式。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国际核桃市场需求加强产品研发、营销策略和渠道选择;利用好商务部门的国际市场开拓支持政策,支持更多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展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和合作渠道,实现核桃产品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用活商务部门关于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相关政策,力争实现政策能落地、企业得实惠、园区大发展的核桃产业发展目标。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成长性良好的中小微农林企业加快发展,加强小而特、特而精、精而强的本土特色企业扶持培育。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产业联盟,培育优势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农林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龙头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十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农民工通过发展或参与木本粮油种植、林下特色种养殖及特色加工、物流冷链、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扶持核桃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核桃油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现代林草龙头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发起设立各类林草产业基金。鼓励支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切实加大对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对龙头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长期、大额资金需求,金融机构给予及时的信贷保障,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不高于平均政策性担保费率的担保服务。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创新林草资源规模化经营机制,探索解决林权资源分散、亩均收益低等问题,破解林草产业融资瓶颈。(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州林草局、州金融办、州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种业、生态修复、森林经营、生物多样性、林草碳汇、林草产业等领域,积极支持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有林场、龙头企业等单位协同开展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性试验或生产性试验,创新形成一批新成果,为林草生产规模化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推动林草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开展核桃油抗氧化、野生菌仿生栽培、道地中药材有机栽培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用,持续开展校企合作,培养产学研用林草产业人才体系。(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突出绿色、安全、生态、优质特征,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大理林草产业品牌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依托高原特色农业优势,大力推介大理漾濞核桃、宾川拉乌核桃、关坪天麻、宾川附子、永平木莲花等区域公用品牌。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有机、森林生态标志等产品认证认定。办好“云南·大理漾濞核桃节”“永平博南文化节”“巍山小吃节”等经济林节庆活动。(州委宣传部、州林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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