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河湖〔2023〕48号)文件精神,坚持保护优先,强化规划约束,严格许可审批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进一步逐级落实大理州河道采砂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现将2024年大理州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道、敏感水域、长江流域采砂管理责任人公示如下:
附件1 2024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附件2 2024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河道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管理责任人名单
附件3 2024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长江流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大理州水务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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