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科局、大理经开区工信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职能职责,现就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科技副总定义
云南省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
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
1.为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企业应当具有下列资质之一:企业为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企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建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
3.意向人选明确的申报单位,意向人选及其所在单位与申报企业不存在创办、投资、入股等关系。
(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派出单位为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部属院所、省属院所等。所在学科(领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或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省级及以上一流建设学科(高职院校申报人所在专业应为省级及以上优质专业)。
4.云南省外申报人,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省内申报人,“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意向人选明确的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具体流程详见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gl.kjt.yn.gov.cn/egrantweb/index)首页“操作说明”栏目“用户使用手册”。填报及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推荐部门(大理州科技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意向人选不明确的企业。企业结合实际提出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调查问卷栏目”填写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征集调查问卷(无需登录)。岗位需求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征集到的岗位情况,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研究提出建议岗位,通过公开选聘等方式,征集云南省科技副总意向人选。省科技副总选聘流程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科技厅2024年度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项目申报培训会安排,待省厅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后,我局再组织2023年我州10名科技副总依托企业开展项目再申报工作。
(二)意向人选明确的企业申报完毕后,由我局负责推荐,具体业务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州科技局办公室金方堃,2319851。
大理州科技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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