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决定:
黄艳芬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茶向华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尚国志 兼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数据局局长;
熊冬良 兼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雪刚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陈雪松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何一平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5年7月),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奇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何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春祥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红斌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方银玲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施秀元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舒 平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院长、大理白族自治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事业正处,试用期一年),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戴 俊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副处,试用期一年);
费永诚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副院长(事业副处,试用期一年);
张自军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丽娟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副院长职务;
周 敏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张建国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徐淑英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杨 凌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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