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300000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对漾濞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牵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漾濞县减排目标的落实。
5.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和监督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8.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内执法监测工作。开展执法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生态环境执法有效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承担相应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1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2.组织协调开展漾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3.组织开展漾濞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
14.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5.完成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和漾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县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生态文明建设与宣传教育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股(监测与法规股)、生态环境监测站。
我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统筹,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漾濞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办公室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2.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底线。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控制为主线,加强预警预报和联防联控,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饮用水安全为基本,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分类分区,生态循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突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污染风险管控。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污染,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守护好漾濞良田沃土。
3.提升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项目依法落地服务保障,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方位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全力实施优化环评服务保障措施和执法监督正面清单,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危险固废处置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绿色生活和生产方式。
4.聚焦问题短板,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安全底线。聚焦漾濞县环境问题短板,做好调度、督办、约谈等工作,紧盯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环境问题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建设,对县域内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守好环境质量安全底线。
5.发挥县域生态优势,全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充分挖掘漾濞县自然生态优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县域生态质量考核成效,统筹全县资源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1.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1.4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49.60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导致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1.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1.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49.60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1.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4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36.91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变动,缴费工资基数增加,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支出预算数较上年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5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减少86.51万元,下降61.13%,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项目经费压缩减少,项目经费支出随之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4.“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5.“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3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基本运行支出。
6.“211019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分局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保督察、执法监测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7.“211110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生态环境执法监察”19.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支出。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33人次。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有2个,分别是:漾濞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和漾濞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漾濞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项目36.00万元。
绩效目标:确保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项目2:漾濞分局生态环境执法成本性支出补助经费项目19.00万元。
绩效目标:保障生态环境执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2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新增转隶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1244.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8.36万元,固定资产696.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0.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3.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漾濞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环发〔2019〕85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聚焦“双重定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管服务。
五、项目实施内容
保障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建设项目评估、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6.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职能要求,完成环境监测、环境执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环境保护宣传等相关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升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水平,推动全县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第三部分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000871300300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