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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医疗保障(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下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制订全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经办规程等并组织实施。
3.承担州本级医疗保障相关业务的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州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培训工作。
4.拟定州本级医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对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执行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编制州本级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州医疗保障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草案;负责编制州本级医疗保障基金月度、季度、年度会计、统计报表,并审核、汇总和上报全州相关会计、统计报表。
6.负责与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双方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7.负责全州参保人员在州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稽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8.负责经办全州医疗保障异地持卡就医购药联网结算相关业务和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向参保人提供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咨询及业务查询等服务。
10.负责定期开展医疗保障各项基金(费用)运行情况分析,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11.完成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疗审核科、基金财务科、参保科、费用结算和异地就医科、稽核科、统计信息科。
我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参保长效机制。落实未参保人员户籍地、常住地双重动员责任,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分类参保、持续提升参保质量,优化参保结构、巩固参保覆盖率。一是依法依规分类参保,坚持应保尽保,落实参保政策,单位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二是实施精准参保扩面,建立健全医保部门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和管理;三是认真开展居民重复参保专项整治,持续加强部门间、系统内参保数据共享比对,加快“一人一档”全面参保数据库建设;四是适应新业态发展,完善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要,规范优化流程,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大力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
3.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分步开通全州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医保无线专网,完成医保终端设备和村医结算系统部署,实现群众“刷脸”就医、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高频医保业务。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实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可直接或代办医保服务事项不少于15项、7项。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以及全州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将高频服务事项纳入镇村便民服务平台,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医保服务窗口,并对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公共服务后台管理系统”和“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使用方法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停保办理等业务。
4.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2023年版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依托系统支撑,稳步推进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受理、系统分办、后台处理、一次办成。
5.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一是积极推广应用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把欺诈骗保案例的典型手法、作案特征等作为重点监控内容,扩充知识库,并运用大数据比对、延伸监控等方式,实现医保基金运行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监控。同时,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利用生物技术智能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推进基金监管从人工监管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智能化监管转变。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诚信监督体系,将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逐步延伸至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三是建设好医保监管专业化队伍,解决好监管队伍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提升医保监管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与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的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五是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完善举报线索督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举报线索件件能查实,件件有回音,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构筑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基金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6.提升医保信息化效能。一是落实云南省医保信息平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持续深化“三电子两支付”便民服务。二是加强医保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做好编码标准动态维护,做好“两结合三赋能”落地实施,推进医保数据专区、医疗电子票据库建设,积极推进统计数据分析运用。实施经办作风监控、经办服务智能办项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三是健全医保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网络巡检常态化机制,完善网络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强化云平台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7.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医保服务向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高校等延伸,落实好国家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二是全面推行经办服务“不能办”说明制度,探索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协同发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医保服务咨询电话功能。三是完善省内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流程,推动医疗费用电子票据共享。
8.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及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和应用工作。一是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及病种覆盖范围,建立常态化大数据分析机制和全流程异地就医监测体系,强化就医地管理责任。二是继续加大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应用推广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环境,不断扩大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加大电子凭证应用推广,最终实现全覆盖。三是做好智慧医保财务子系统的实施工作。
9.加强医疗保障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报表数据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类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确定审核汇总上报的流程。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统计调查制度,切实提高统计报表数据质量。按照国家局、省局要求,掌握新修订的表格、指标,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口径和指标解释,规范填报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通过同比、环比、横向比较等手段,充分运用好智慧医保系统功能认真对系统数据逐一进行核对。三是要应用信息化手段和综合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提高决策支持能力,定期编写分析报告或专题报告。
10.打造高素质医保干部队伍。一是持续加强医疗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医保干部的学习领会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医保铁军。二是采取挂牌上岗、优质服务窗口评比等形式,推进“一窗办”、“一门办”等措施,提高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切实增强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开展全州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以医疗保障经办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增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方向,以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目标,着重提升医保经办人员政策理解运用能力、业务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经办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州医保经办管理统一规范、服务高效便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7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87.98万元,政府性基金3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9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623.87万元,增长308.62%,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重点项目预算,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配套项目支出2557.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74.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37.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0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8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623.87万元,增长308.62%,主要原因是增加1个重点项目预算,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配套项目支出2557.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4.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9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2.22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调入职工1名和接收军转干部1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987.0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2581.65万元,增长636.75%,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配套项目支出2557.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88万元,主要用于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补助经费。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89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3万元,主要用于缴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6.“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55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7.“2101506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经办事务支出”45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36万元,项目支出80.0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20.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专项经费10.00万元、政务服务窗口专项经费10.00万元、社会保障个人权益告知专项经费25.00万元和下达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5.09万元。
8.“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9.86万元。主要用于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9.“229601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五、州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24年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共2个,金额共计2907.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1.“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557.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2296013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救助。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我单位2024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编制了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我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3年重点项目有6个,分别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经费项目、政务服务窗口专项经费项目、个人权益告知专项经费项目和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绩效目标具体为:
项目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2557.00万元。
绩效目标:年度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中央和省规定的标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70%左右,切实减轻参保居民医疗费用部分负担。实现医保全民覆盖,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项目2: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350.00万元。
绩效目标:持续实施重特大医疗救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等进行一站式医疗救助。对特困供养人群、孤儿全额资助参保,其他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参保,落实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倾斜政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目标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目标2:重点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目标3: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项目3:政务服务窗口专项经费项目10.00万元。
绩效目标:落实“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度,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上班时间为每天9:00-17:00,上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节假日各窗口轮流值班,保证提供政务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保持规范的仪表,统一着装。
项目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经费项目10.00万元。
绩效目标: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工作和医疗保险政务公开工作,方便参保对象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医疗保险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调研和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医保政策和提升经办能力。推进基金州级统收统支工作,加强全州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计算机网络信息化管理,将全州317万名参保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新农合)信息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信息网络在城乡管理服务机构全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持卡就医即时结算。
项目5:个人权益告知专项经费项目25.00万元。
绩效目标:个人权益告知项目,可作为经办机构提供各种查询服务的主要内容。个人权益告知方式:1、短信发送;2、邮寄一封信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信封应按全国统一的样式印制。宣传“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经办服务理念,凸显统一的服务形象。
项目6: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35.09万元。
绩效目标:确保国家和省各项医保政策和工作要求执行到位,取得成效。资金重点用于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十四五”规划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方面,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对比增加4.48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为凝聚力量、振奋精神,积极开展较为丰富的工会活动,导致工会经费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部门资产总额3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1万元,固定资产31.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数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
二、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城乡医疗救助州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办通〔2021〕8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9004325470261
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福文路19号
联系电话:0872-2191296
法人代表:杨守静
经费来源: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持续实施重特大医疗救助,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等进行一站式医疗救助。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持续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重点对象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3:强化医疗救助规范管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本项目资金均为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根据2023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2024年项目资金预计35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州级福彩公益金原则上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不少于350万元)用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八、项目实施成效
对特困供养人群、孤儿全额资助参保,其他救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定额资助参保,落实纳入动态监测预警的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医疗保险待遇倾斜政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部分 大理白族自治州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9000245000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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