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着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之以恒抓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人社建设。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重点学习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组织局党组成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法普法计划。通过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每周“三学”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人社大讲堂专题辅导,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三是专题学习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大理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大理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大理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结合人社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二)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推进人社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部门普法责任。印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全州人社系统以人社政策法规宣讲团、宣传队、服务先锋队为抓手,常态化、制度化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家庭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和服务活动。一是扎实抓好人社部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责任落实。2023年全州人社系统对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或返乡期间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专题普法宣传327场;深入州内企业、工地、社区、村、户等,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专题普法宣传753场;到省、州、县外,针对本州(或本县)组织化输出务工人员务工场地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专题普法宣传56场。制作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宣传产品7个,开展以案释法427场次,通过媒体发布或转载以案释法案例50个,在公共区域设置普法宣传栏40个,在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设置普法宣传栏25个,普法宣传对象18.6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13万余份。二是以“康乃馨”活动为抓手,全州组建570支社保法规政策宣传服务先锋队,分类实施,突出社保法规政策宣传服务发展、服务民生。2023年,全州社保服务先锋队开展宣传服务2.08万次,宣传服务群众22.66万人次,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适老化”关爱对象完成社保业务办理5.05万人次。三是结合人社部门社保、就业等经办服务窗口随机开展人社法规政策宣传,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等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人社业务领域典型案例等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
(三)强化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抓实集中学习,强化法律法规教育。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每周“三学”例会、“人社大讲堂”等形式,邀请有关专家授课,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人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开展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参加省人社厅、州政府、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局等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开展全州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三是坚持在主题教育中深化“两个革命”,强化法治教育,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为全州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和能力支撑。
(四)强化制度落实,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对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重要人事招考、重点工作措施、重要文件起草等事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等,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依法决策。坚持重点工作通报、公示制度,事业单位招考、“三支一扶”人员招募、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工伤认定、提前退休等事项按规定及时进行公示公开。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人社一窗服务、简办服务、上门服务、贴心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落实部门职责,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强统筹。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作为底线,深入落实和谐同行三年行动,持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常态化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联合接访等系列活动,着力推行劳动合同备案制,积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进一步促进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权益有效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二是调解与仲裁相结合重治理。着力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切实落实劳动关系协商协调、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创优服务方式,推行服务下移。2023年,全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仲裁机构及调解组织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387件。三是治欠与保支相结合维权益。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安薪行动”、“稳薪行动”、“无欠薪”企业创建等各项工作,一项目一对策抓实政府和国企投资建设欠薪项目清偿工作。2023年,全州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以上,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欠薪线索11355条,共为4.21万余人解决拖欠6.1亿元,省对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大理州连续四年被评为A级。
二、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社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角色。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局党组严格按照规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同人社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落实领导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到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调整充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法治工作所需经费,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法治人社建设中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是直接领导责任人,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聘请法律顾问,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年内召开局党组会议35次,局务会议17次,集中研究决策重要事项近300件。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根本保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发挥以上率下作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人社建设。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意识,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社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规范人社行政执法。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严格执法程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县市行政执法指导监督,着力提升全州人社系统执法质效。
(四)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人社“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及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五)进一步开展人社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州普法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突出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时点,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多措并举深化人社普法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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