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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522111846/2024-00015
  • 发布机构: 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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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中共大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本系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文化铸州”“产业强州”战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成立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治州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单位依法行政暨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所有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及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文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科负责办公室日常业务工作,强化归口协调本系统本领域法治工作相关职能,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得到有效巩固。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管理。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每年度梳理完善并对外发布。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各个环节,按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三是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审批服务,积极推动审批事项“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及网上申报、审批工作模式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工作日,建立旅行社网上审批系统,提高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效率。精简旅行社设立许可、颁发导游证、填写出国团队名单表的办事流程,将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备案事项列入“多证合一”目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非遗保护体系。印发了《大理州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大非遗项目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工作研究;印发《2023年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方案》,加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年度建设项目管理。二是制定《大理州文旅康养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关于印发酒店与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政策措施,全力推动全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参与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修订和“以购养游”前期调研、省人大关于《云南省旅游条例》修订、《弥渡民歌保护传承立法》、剑川沙溪古镇保护管理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立法前期调研等工作。四是按照国家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标准和2023年目录清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五是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制定了《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备案程序、审查程序、纠错程序、公布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政策法规科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保障每一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科学决策机制不断形成。按照国家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了《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标准和目录清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深化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善律律师事务所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等涉法事务听取专业律师意见。二是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完善。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完成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局内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等各项工作。加大对行政决策中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力助推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根据中共大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大编委发〔2023〕15号)精神,大理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大理州文化和旅游局正式挂牌成立。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成立案审室(听证室),安装视频监控及播放设施设备,完善行政执法硬件设施;配备执法记录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字和影像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着力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聚焦旅行社和导游、酒店民宿等重点、难点、痛点领域研究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先后出台《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条》《大理州文旅市场综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管理专项整治。2023年,全州文旅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033人次、出动车辆556台(次)、检查经营场所7510户(家、次),办理案件166件,罚没款总计134.1万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旅重点群体和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规范响应分级和强化考核监督,将矛盾风险发现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二是强化投诉舆情处置,制定实施《大理州涉旅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及时高效处置好大理州涉旅负面舆情,各级指挥中心及时监测、分转涉旅舆情处置,实现较大投诉舆情“零暂存”。三是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程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加强和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采用职工大会、工作会议、法治讲座、执法培训、在线学习、网课、印发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自觉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从政思想,不断强化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策法规运用水平。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在州(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场所统一摆放法律书籍,供公众学习查阅,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法治大理”建设“十四五”规划、大理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下发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各县市文旅局、各文旅行业单位及协会组织严格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制,结合行业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在元旦、春节、大理三月街民族节、州庆等节日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广泛发动文旅行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文旅平台向群众和游客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拍摄旅游法律宣传短片2部,发布推文上百篇。四是建立“文艺+法治”普法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剧(节)目惠演。发动各级文艺院团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创作,以曲艺说唱、大本曲、小品、诗朗诵、快板、吹吹腔小戏等多种艺术形式,创作19个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文艺作品,以“文化大篷车”、“戏曲进乡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多种方式进行惠民演出,完成法治节目惠民演出150余场次,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教育作用,推动了法治与文化相互促进。五是根据省州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工作要求,抽调我局政策法规科1名二级主任科员,参与省州专项普法工作队第五轮、第六轮下沉剑川县开展普法工作,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3年,在全州文旅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二是执法监督和行政指导工作有待加强,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对文化旅游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领导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由我局主要领导带头主持学习并研讨,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我局主要领导担任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持召开工作部署和总结验收工作会议,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人和主心骨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依法决策,凡是重大决策严格遵循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加强干部职工自身的法治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在文化执法、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定期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二)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紧扣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设置运行要求,从行政审批材料目录着手,依法依规、准确及时、常态化的对行政审批材料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受理、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全面激发文旅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深化大理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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