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州医保中心:
为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将《大理州医保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大理州医保系统学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经办条例》)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如下:
一、全员组织学习培训
深入进行思想发动,掀起学习贯彻《经办条例》的高潮,督促指导各级医保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全覆盖,为下步正式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州医保中心,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
二、广泛开展宣传解读
结合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深入机关、社区、乡村、企业、医院开展《经办条例》宣讲,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各类传播媒介向社会广泛深入宣传解读。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州医保中心,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设专题培训班
把《经办条例》纳入2023、2024年专题培训内容,开设专题培训班,力争两年内将州、县(市)、乡(镇)三级经办人员专题培训实现人员全覆盖。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州医保中心,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4年底
四、全面清理不符合《经办条例》精神的事项
排查包括但不限于参保登记、待遇审核、稽核检查、定点准入、内控管理、基金拨付等方面与《经办条例》不一致的政策性文件、经办规程等,排查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是否超过《经办条例》的规定,及时开展修订完善。涉及其他部门与《经办条例》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推动修订工作。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基金和待遇管理科,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前完成清理,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修订。
五、全面查找解决业务办理不流畅的堵点难点
查找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等业务不顺畅、跨统筹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不充分、信息核验不充分、信息安全不牢靠等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全面实施修订后的政务经办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实施云南省2023年版事项清单,并结合实施修订办事指南,完成系统改造,包括医保核心系统、公共服务系统、政务服务协同等。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前完成。
七、全面推进综合柜员制
基于2023年版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新一轮综合柜员制,实现全州窗口业务办理模式最大化统一规范。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八、扎实开展全省医保经办系统岗位练兵比武活动
练兵比武全过程要全面贯彻落实《经办条例》,把《经办条例》作为练兵比武的重要内容,通过练兵比武促进《经办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九、开展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建设和医疗保障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
集中利用2年时间,组织开展大理州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建设和医疗保障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做到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全覆盖,推动全州医保经办数字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队伍专业化。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十、按照《经办条例》,加快推动数字经办转型
强化部门协作,争取多方支持,主要包括完善经办体系建设,推进服务下沉延伸,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对比长效机制,加快推动数字经办转型等。
责任单位:州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各县(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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