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 索引号: 15239276L/2023-00707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701814016000
  • 主题词: 节假日安排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小红头 〔 2023〕 501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 来源: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 【打印文本】

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结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条例》有关规定,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三月街”民族节、自治州成立纪念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三月街”民族节:4月23日至25日放假,共3天。

二、自治州成立纪念日:11月22日至2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按照国办发明电〔2023〕7号文件执行。

节假日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