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1年第45号),州发展改革委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依法对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定价成本、污水处理成本费用;对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污水处理成本费用进行了监审。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成本信息公开行为,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大理市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大理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污水处理成本费用定价成本;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污水处理成本费用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的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
(四)《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五)《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建部令第46号)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建部令第45号);
(六)《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三、成本监审程序
监审立项、启动监审、初审上报资料、实地审核、集体审议、意见告知、征求经营者意见、异议答复、出具报告、立卷归档。
四、成本监审的核定结论
州发展改革委依据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0年-2022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按照《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财务核算原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核减成本费用总额为4924.43万元,核增成本费用总额740.89万元。
其中:
1、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城镇供水成本:核减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1591.51万元,核减运行维护费130.98万元,核增其他项目冲减成本243.27万元;
2、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成本:核减污水处理生产成本1068.47万元,核减期间费用1458.88万元,核增冲减定价成本的总收入86.61万元,核减政府补助及社会无偿投入资金377.68万元;
3、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生产成本核减296.92万元,核增期间费用378.22万元,核增税金及附加32.78万元。
经本次成本监审,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城镇供水定价、污水处理成本如下:
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城镇供水定价成本表
年份 |
供水定价总成本(元) |
单位供水成本(元/ 立方米) |
2020年 |
166,227,940.85 |
2.34 |
2021年 |
182,582,262.95 |
2.28 |
2022年 |
184,397,797.28 |
2.38 |
监审期间定价成本 |
179,531,956.32 |
2.31 |
大理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定价成本核定表
年份 |
污水处理核定总成本(元) |
单位污水处理成本(元/ 立方米) |
2020年 |
54,887,846.81 |
1.32 |
2021年 |
55,361,208.27 |
1.62 |
2022年 |
56,514,382.82 |
1.74 |
监审期间定价成本 |
53,723,482.59 |
1.49 |
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20—2022年度污水处理成本如下:
大理洱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定价成本核定表
年份 |
污水处理核定总成本(元) |
单位污水处理成本(元/ 立方米) |
2020年 |
23,675,771.73 |
1.12 |
2021年 |
30,579,227.21 |
1.53 |
2022年 |
26,493,373.91 |
1.39 |
监审期间定价成本 |
26,916,124.28 |
1.34 |
五、社会各界可在该项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公开期间(自公示日开始15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及建议反馈至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和价格认定科。
电子邮箱:dlcbjg@163.com
联系电话:0872—2316135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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