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州政府办公室对四季度全州政策解读工作开展了全面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州政府办公室四季度共普查主动公开在政府网站的政策性文件56份,政策解读61份。其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性文件5份、政策解读1份。发布总体合格率为94.8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性文件应解读而未解读。部分文件起草单位未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四条“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和第七条“三同步”的要求制作解读材料或解读产品(详见附件)。
(二)政策解读发布超期。部分单位未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解读材料(详见附件)。
(三)发布逻辑错误。个别单位发布过程审核不严谨,时间逻辑混淆(详见附件)。
(四)发布过程不规范。部分单位在发布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格,发布不规范,存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未相互关联的情况(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政策解读主体责任。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要求,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以政府或者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其他联合发文部门做好解读工作。要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与公文办理环节有机结合。同时,要对解读材料的内容质量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强化政策解读监督保障。各县市要加强对辖区内行政机关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季度为单位对政策解读情况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主动公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三)提升政策解读业务水平。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政策解读产品的制作能力,在起草政策性文件时,要同步谋划、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主要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类别、解读形式、文字材料、发布渠道、发布时间等要素。解读材料严禁照搬照抄或以文件精简版的形式出现。
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涉及的问题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于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将在政务公开季度通报中进行通报。
附件:2023年四季度全州政策解读问题清单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四季度全州政策解读问题清单
序号 |
文件起草单位(县市) |
问题稿件 |
问题描述 |
1 |
州发展改革委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意见》 |
应解读未解读 |
2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于印发〈大理州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应解读未解读 |
3 |
漾濞县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乡镇行政职权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 |
应解读未解读 |
4 |
祥云县 |
《祥云县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实施办法(试行)》 |
解读发布超期 |
5 |
州发展改革委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州级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
解读发布时间早于文件发布时间 |
6 |
州教育体育局 |
《〈大理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
未相互关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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