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的意见》(云政发〔2023〕21号),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规范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商发〔2023〕120号),加强民宿和酒店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价格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舒心出行、良好旅游消费环境,维护大理旅游形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管理,引导行业自律
随着旅游业的复苏,民宿和酒店价格日益成为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民生价格。大理作为全国旅游接待重点地区,是人们旅行出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民宿酒店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宿和酒店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定价,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维护正常价格秩序。
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有利于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出发,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客观、真实的旅游民宿和酒店服务信息,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禁虚假打折、虚假优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民宿和酒店经营的指导,倡导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定期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在旅游旺季和重大节假日前,行业协会应对可能存在的不正当市场价格行为进行预判,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预警,制止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发生,并提出行业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
二、实行价格报备
(一)报备内容
大理州民宿和酒店经营主体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经营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合理定价,在价格调整前5日主动将基本信息、客房价格等情况(详见附件:大理州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报备表)向当地县(市)发展改革局和商务局报备。
(二)报备要求
1.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组织、指导取得民宿和酒店从业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填报《大理州民宿和酒店客房市场价格报备表》,在价格报备时,客房类型线下、线上名称不一致的,经营者应按统一客房类型(套房、单间、标间、三人间及以上)填报。《大理州民宿和酒店客房市场价格报备表》电子版可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或价格和收费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dali.gov.cn/dlrmzf/xxgkml/c105920/jghsf.shtml。
2.各县(市)商务局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当地民宿和酒店经营者主动完成价格报备工作。告知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明码标价,自觉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保持民宿和酒店客房市场价格的合理稳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民宿和酒店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根据报备价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高民宿和酒店客房价格的透明度,便于消费者的知晓和监督。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将客房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相关信息应做到线上线下统一。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加强价格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商务、文旅、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联动,加大对民宿和酒店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市场巡查、政策提醒、发放告诫书、价格检查等措施,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热线、云南一机游等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处理价格举报案件,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将失信行为纳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附件:大理州民宿和酒店客房市场价格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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