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州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和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我州及时启动有关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广泛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对《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大理州机构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事项的主管部门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调整为“州发展改革委”。
(二)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委托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州教育体育局主管,州教育体育局和县(市)体育部门实施;将州教育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采集及出售、收购野生植物审批”等事项的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删去州林草局主管的“省重点保护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
三、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理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各县市要及时调整完善本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此前我州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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