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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以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承担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安排的任务,按照授权对烟花爆竹等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推动和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4.向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成员社的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5.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6.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规范、密切成员社关系,促进增强联合社服务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引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养老幼教、文体娱乐、休闲观光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7.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8.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9.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10.对相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提供服务,形成行业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11.组织全州供销合作社和相关的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与州内外供销合作社、有关国家(地区)合作社的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
12.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深化综合改革,促进重点工作落实
(1)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跃上新台阶:2022年底,销售总额完成195.82亿元,比上年增长4.41%;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16%;化肥销售完成83.32万吨,比上年增长7.86%;食用菌产业平稳发展,总产量79654吨,完成任务数的103.5%;总产值30.47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04.7%;全州社有企业利润总额913.42万元,比上年增长16.61%;资产总额36119.43万元,比上年增长23.63%。
(2)合作社发展、基层社改造提升取得新业绩。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5个;新建村级基层社50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1个,发展基层社社员数达41886人;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4个,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0个;冷链物流营业额增长率达45.56%,新建或改造批发市场5个,新建农产品基地3个,有机肥销售增长率达13.81%。
(3)联合社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州县乡三级理事会和监事会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得到新加强,全州供销系统联合社治理机制完善和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4)社有企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大理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65家全资及参控股企业,注册资本总计2.121亿元,其中:供销合作社参控股资本0.9472亿元,占总注册资本的44.66%,参控股企业优胜劣汰步伐加快,赋能改造提升成效初显,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展,新特优企业数量持续扩大,引领带动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三农的实力进一步增强。现正在积极争取大理海西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农资和农产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等早日落地大理。各县市供销社勇于创新、积极拓展,工作成效明显,如:鹤庆县社争取2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建设电子商务及仓储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永平县社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开发建设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约3740万元。
(5)大理州高辣度辣椒项目实现新突破。围绕破解大理州供销系统社企改革发展难题,州供销社通过深入调研,锚定高辣度辣椒项目,经过4个月的努力,大理州高辣度辣椒种植加工基地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8月14日,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大理州高辣度辣椒种植加工基地项目相关事项;10月28日,州人民政府在祥云县召开了全州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暨高辣度辣椒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会议对省供销社临沧社企改革现场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对全州高辣度辣椒产业发展作了部署;11月16日,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辣度辣椒种植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二是州供销社系统落实有力。联合省社、12县市供销社于9月1日共同出资200万元组建了大理合鑫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并迅速以推广高辣度辣椒种植和高辣度辣椒初、深加工为抓手,启动项目实施。三是项目实施成效明显。9月19日,实现烘干生产线达产运行,日均加工鲜椒18吨以上,截至2022年12月底共烘烤鲜椒995.2吨,产出干椒140.6吨。目前,造粒生产线已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生产。
(6)示范带动食用菌产业发展有新作为。积极向州人民政府争取15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6个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目前,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完成资产性投资1687万元。在深入12县市对全州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政府,得到了州政府分管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7)助企纾困有新贡献。一是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出资500万元设立的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运行良好,截至2022年底,为基层社改造提升、合作社产业发展累计提供资金支持21笔1200万元,助力供销系统企业、合作社解决资金缺乏难题。二是针对疫情导致个体户经营困难问题,州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对中心管理的文化路及振兴街等17户商铺各减免了2个月租金,减免金额达16.4万元,体现了与市场经营主体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的供销情怀和担当。三是依托电商平台,助推消费升级。大理州滇路高原特色农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自成立以来,优选12个县市490多个品种产品。今年滇路公司与12县市签订订单合同3个、战略合作协议7个,订单金额46.14万元,通过公司平台促成377万元的产品采购。帮助洱源县销售滞销青苹果、土豆等农副产品共计47万元,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服务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供销职能作用
(1)积极抓实安全生产。州供销合作社始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生产牢牢抓在手上,将安全生产贯穿于供销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烟花爆竹安全运输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12县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社有资产出租铺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自建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办公、经营场所安全。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到各县市社、州属公司开展调研和安全检查28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落实。年初以来全州供销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压实责任担当,持续绷紧责任之弦。选派1名优秀干部担任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扎实做好防止返贫风险预警监测工作,按时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摸底工作,认真落实挂钩的古底村15户农户帮扶责任。组建成立了宾川县涵逸养种植专业合作社,争取沪滇合作项目资金380万元落地古底,90亩高端葡萄示范基地基本建成。新建了古底村村级供销合作社,把村级基层社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服务惠农工程的重点任务推进落实,获得补助资金0.5万元。引进巍山县姊妹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龙头企业进入古底村,开展订单农业,发展800余户农户种植青笋1800多亩,年底农户获利144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集群进一步壮大。
(3)积极投身洱海保护治理。持续抓好洱海流域化肥减量和有机肥增量工作,州社和12县市供销合作社与农资批发企业和所属(含参控股企业)的农资销售经营主体签订禁止向洱海流域内批发销售含氮磷化肥承诺书,做到签约全覆盖、零遗漏,为保护洱海积极作贡献。截至去年12月底,全州所属农资经营主体共销售有机肥14.27万吨,比上年增长13.81%,有机肥推广使用进一步扩大。
3.抓巡察整改,促供销长足发展
州供销合作社始终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根据州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共32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72项,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8项,已完成整改30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1个。5月23日,由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对我社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整改工作得到评估组认可,工作成效明显。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州供销合作社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年内,专题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制度,年内定期开展分析研判4次,深入排查问题,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向上级党委及意识领域主管部门书面报告2次工作。认真落实网络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隐患及热点问题排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和安全事故、亦无信访件和案件发生。
一年来,州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法制大理、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密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经济责任,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按要求开展述法等工作。通过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共同努力,州社被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表彰为2022年度全省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优胜单位;被表彰为大理州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成功创建为第十五届大理州文明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监事会办公室,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理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大理州供销合作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工勤编制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3,907,24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07,248.44元,占总收入的97.4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9,874.08元,下降4.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874.0元,下降4.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我单位2022年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以及有1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3,941,346.71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346.7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1,737.63元,下降3.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1,737.63元,下降3.47%;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住房补贴,以及有1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41,346.7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737.63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住房补贴,以及有1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2,061.09元,占基本支出的88.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9,285.62元,占基本支出的11.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幅0.00%,增加的原因为2022年度我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7,24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0%。与上年相比减少169,874.08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以及有1人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3,45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39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091,39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离休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保障机关运转的各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8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802.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7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81.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802.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油耗增加,以及年内发生多次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2年各县市供销社交流往来批次增加以及上级领导指导调研工作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较上年略有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023.96元,下降2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22.96元,下降27.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9.00元,增长20.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等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系统工作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042.29元,减少216,658.13元,下降36.43%,主要原因是同比上年减少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住房补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扶贫和洱海保护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会议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理州供销合作社资产总额128574.39元,其中,流动资产13366.09元,固定资产103012.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196.08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732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951.5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大理州供销合作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大理州供销合作社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90002347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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