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姜 辉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和栩灵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梅秀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寸振林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祥宣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施华平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处长职务;
张忠海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社会保险局局长职务;
张艳萍 任大理白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左廷水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陈以高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辉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林柏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一新 免去大理白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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