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第4季度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通报
各县、市住建局,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海东管理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11月21日河南安阳市发生火灾造成38人死亡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州安委办,省住建厅关于质量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推动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大理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4个综合执法检查组,抽调相关专家,于12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全州12个县市、经开区的部分在建工程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重点检查了县市住建部门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上报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布置落实情况;抽查2022年第3季度检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日志贯彻落实情况;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大理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清单(2022版)》落实情况;住建领域车辆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情况;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情况,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情况,城市污水处理运营管理情况;州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工作落实情况等,按照要求到各县市、区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核实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已当面向各县、区住建局作了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同时还抽查部分在建工程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危大工程管控、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农民工工资支付、工地食品安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超限超载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抽查在建项目13个(其中公共建筑7个,房地产项目4个,学校工程1个,市政工程1个),建筑面积35.66万平方米,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13份,发现质量问题53个,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安全隐患问题61个,所检查出的问题已进行现场反馈,并书面交办县市住建局处理,目前所发现问题正在整改中。⠼/span>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对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日志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执行不到位;部分县市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布置落实上有差距;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监管人员监管责任未全面履行。
(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主要责任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未全面贯彻落实。
(三)所检查项目已现场下发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质量安全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及主管部门具体监管人员监管责任;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总监等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构建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检查组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按整改通知时间要求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内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处罚力度,对履职不到位、履职不力、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以及质量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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