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免征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相应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645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价格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一律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05分。请社会各界监督,对不执行降价政策的,可直接拨打12315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免征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相应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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