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打赢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力推动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全州12县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8%;全州国控、省控的断面优良水体和劣Ⅴ类水体比例分别为89.58%、2.08%;2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级6个,县级14个),水质达标率为80%;生态环境部发布,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未发生规模化藻类水华。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环境质量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
2021年,大理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州内红河、长江、澜沧江等三大水系的8个湖泊、27条河流进行了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设65个测点。监测结果评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方法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
全州水环境质量总体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测点有37个,占56.9%;
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测点有19个,占29.2%;
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测点有8个,占12.3%;
劣于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有1个,占1.5%。
1.洱海流域之内的测点有34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测点有22个,分别为洱海喜洲上下层、湖心1上下层、湖心3上下层、石房子上下层、龙龛上层、塔村上层、双廊下层、小关邑、北部湖心、茈碧湖、海西海、波罗江入海口断面、弥苴河银桥村断面、弥苴河江尾桥断面、万花溪喜洲桥断面、茫涌溪石岭村断面、白石溪白石溪桥断面、白鹤溪丰呈庄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测点有7个,分别为洱海桃源上下层、双廊上层、龙龛下层、塔村下层、湖心、永安江江尾东桥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测点有5个,分别为西湖、永安江桥下村断面、罗时江莲河村断面、罗时江沙坪桥断面、中和溪甘家村断面。
2.洱海流域之外的测点有31个,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水质类别符合Ⅱ类的测点有15个,分别为小湾水库、黑惠江玉津桥断面、黑惠江徐村桥断面、澜沧江功果桥断面、沘江交汇口断面、银江河博南镇晃桥断面、顺濞河顺濞桥断面、漾濞江羊庄坪水文站断面、落漏河舍茶寺断面、落漏河陈家庄大桥断面、渔泡江新民大桥断面、平川河盘口箐断面、礼社江(元江源头)回辉登断面、李仙江安定(马街)断面、乐秋河乐秋河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Ⅲ类的测点有12个,分别为大银甸水库、黑惠江剑湖断面、沘江大练登断面、沘江石门断面、永平河(银江河)水泄断面、西洱河闸门断面、漾弓江中江断面、桑园河大惠庄断面、礼社江(元江源头)龙树桥、西河原巍南公路收费站断面、巍山河多依井大桥断面、毗雄河弥渡县出境断面。
水质类别符合Ⅳ类的测点有3个,分别为剑湖、海稍水库、沘江金鸡桥断面。
水质类别劣于Ⅴ类的测点有1个,为西洱河四级坝断面。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全州6个地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洱海一水厂、洱海三水厂、洱海凤仪水厂1-12月水质均达标,全指标分析水质均达标;洱海二水厂11月水质不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45倍),其余月份水质达标,全指标分析水质达标;洱海六水厂10月水质不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32倍),其余月份水质达标,全分析水质达标;鸡舌箐五水厂1-2月水质达标,其余月份停用未监测、全指标分析未监测。
全州14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宾川县仙鹅水库、弥渡县桂花箐水库、弥渡县大橫箐水库、南涧县大龙潭水库、南涧县母子垦水库、云龙县天池水库、洱源县茈碧湖、剑川县满贤林水库、鹤庆县黑龙潭、漾濞县雪山河、永平县龙潭箐四个季度水质均达标;巍山县黄栎嘴水库第一、二、四季度水质达标,三季度停用;祥云县小官村水库第一、二、三季度水质达标,四季度不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0.1倍);巍山县巍宝山水库第一、二、四季度水质达标,三季度不达标(总磷超标0.6倍)。
大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1年,全州12个县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
全州12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剑川、鹤庆两个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一级标准,其余10个县市均符合二级标准。2021年全州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9.8%,12个县市优良天数比例在99.2%~100%之间,其中剑川、永平、洱源和鹤庆4个县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云龙出现污染天数3天,大理、祥云、宾川、弥渡、漾濞、巍山和南涧各出现污染天数1天,均为轻度污染,超标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和臭氧。
2021年全州12个县(市)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范围为6~23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浓度范围为5~16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范围为20~42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均值浓度范围为12~22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0.8~1.5毫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为79~126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03微克/立方米。
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79~2.89之间,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12个县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排名。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前3个县市依次为剑川、鹤庆、洱源;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3个县市依次为弥渡、巍山和漾濞。
(二)降水和酸雨
2021年,大理州开展降水酸度监测的有大理市和鹤庆县,其中大理市降水pH值范围为5.82-7.90之间,无酸雨出现;鹤庆县降水pH值范围为6.21-7.40之间,无酸雨出现。
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
2021年,全州12个县市均开展了1次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共布设测点1323个。洱源县、巍山县、漾濞县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其余9个县市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均为二级,评价均为“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
2021年,全州12个县市均开展了1次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共布设测点276个。全州12个县市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为一级,评价均为“好”。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21年,全州12个县市均开展了功能区噪声监测,共布设测点92个。除大理市、祥云县的4类区夜间超标外,其余各县市的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各时段均达标。
自然生态环境
【湿地】
2021年大理州湿地面积比2020年增长27.54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67.66%,比2020年增长0.69%。全州已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省、州级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个。全州已认定省级重要湿地6处,一般湿地810处
【自然保护区】
截至2021年,全州已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个、州级22个),总面积达18.1万公顷。进一步完善了布局合理、类型较为齐全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物种】
截至2021年,全州已查明的物种有5315种,其中高等植物4249种,包括湿地植物606种,占全省的21.94%;陆生野生动物763种,其中:爬行类动物24种,兽类98种,鸟类641种;湿地脊椎动物208种、软体动物76种、节肢动物19种。
三、措施与行动
抓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建立完善整改推进、进展调度、验收销号、督查督办、成效考核等制度机制,不折不扣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大理州的105个问题、交办的248件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均全面完成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大理州的22个反馈问题,完成整改1个;交办的353件群众投诉举报环境问题,办结349件、阶段性办结4件。
水、土、气“三大战役”
【水污染防治行动】
大理州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一河一策精准施策,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全州水生态环境改善。2021年大理州48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9.5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8%。
2021年,大理州持续推进“八大攻坚战”,全面实施“六个两年行动”,重点抓好“保水质、防藻华”、洱海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各级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努力,2021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洱海水质考核评价结果为“优”,未发生规模化藻类水华,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2021年,大理州围绕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运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监管,督促指导14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开展“6+1”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切实做到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落实,共处置医疗废物2750.80吨,其中涉疫量56.11吨。开展多部门联合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实现达标;全州1095家企业产生危废341734.86吨、自行利用313474.59吨、自行处置3.66吨、委托利用2920.81吨、委托处置22509.89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5%;完成26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积极推进大理市“无废城市”创建;全州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2021年,大理州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全面落实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机制,按月分析研判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强化重点企业工业炉窑排放监控和超低排放试点示范,推动实施锅炉燃料清洁化改造,建立完善重点企业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治理台账,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和平台运行。加快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狠抓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编制重点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碳排放申报及核查。2021年大理州12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8%,地级城市大理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9.7%、细颗粒物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完成省下达目标,经省级考核为云南省第3名,全州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生态环境保护
【生物多样性保护】
调整充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健全完善生物多样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大理州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洱海流域生物多样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出台《大理州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自然保护地资源本底调查工作,对州内17个州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资源调查,并首次开展《苍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计划(2022-2026年)》编制工作,持续推进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扎实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不断深化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利用。全力配合做好COP15第一阶段各项筹备工作,圆满完成省筹备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云龙天池保护区2个案例入选COP15“全球生物多样性100+案例”。
【自然保护区建设】
按照国家、省部署,开展“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地)开展监督检查勘界立标工作,上报省林草局38个进行评审,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加强自然保护地网格化管理,云南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上报省林草局审批。
【天然林保护】
2021年,全州天保工程每年实施森林重点管护1468万亩,同时对集体商品林1534.48万亩实施监管,实际管护面积3011.05万亩。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096.8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02.07万亩、省级公益林394.74万亩;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建设3万亩,其中:永平县1万亩,云龙县1万亩,巍山县1万亩;公益林建设4.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万亩,封山育林4.2万亩。
【水土保持】
积极做好全州水土保持工作,2021年全州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9.11平方公里。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资1800万元,完成治理面积的39.34平方公里。
开展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工作,组织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按时完成水利部下发的221个、省水利厅下发的167个疑似违法违规项目图斑的现场复核、违法查处、全面总结等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
抓实化肥农药减量工作,2021年全州累计完成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464.52万亩次,病虫害绿色防控522万亩次、统防统治464.87万亩次;全州化肥农药使用量为96942.32吨、2505.68吨,分别比2020年减6.51%、11.08%。推动地膜新国家标准地膜应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2021年全州使用普通地膜6181.1吨,回收5193.57吨,回收率达84.02%。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利用,2021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9.2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全州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1029座、改建常住100户以上自然村及洱海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544座。洱海流域积极推广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为主的绿色生态种植模式,2021年化肥农药使用量为3334.6吨、84.7吨,分别比2020年减21.79%、29.85%;限养区实际在养102个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依托有机肥加工企业,2021年收集处理畜禽粪污16.08万吨。完成10个“一住两公”地块调查评估;完成省下达我州2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6.08%。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21年,大理州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共完成6个要点11项改革任务,包括建立健全苍山洱海一体化保护治理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综合补偿制度、深化林业改革,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推进洱海高水平保护流域高质量发展改革、建立大理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大理州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2021年,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南涧县获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截至目前,全州创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县(市)4个,其中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个,因2018年1月,根据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对全国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清理整顿,此期间,我州已获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公示的5个县,未获得省政府正式命名,列入重启创建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2021年,全州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6项,其中州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7项,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681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558.01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州已发放排污许可证限期整改通知书共679家,其中注销55家、限期整改通知书59家(整改50家,整改注销9家),发证566家(重点管理165家、简化管理401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管理4673家企业。其中2021年全年,全州发证127家,其中重点管理49家、简化管理78家。
环境执法
【环境行政处罚】
增强执法服务理念,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出台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试行)》。2021年以来,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726人次,检查企业2236家次,罚款金额2492.41万元,约谈企业196家次,现场责令整改274家,下达整改通知833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9次,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全州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应急】
2021年,受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并予以备案,修订完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全州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663家,有力有序组织参与了5.10直升机坠入洱海事件和5.21漾濞6.4级地震环境应急工作。
【辐射环境管理】
2021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115家,其中新申领21家、重新申领49家、注销23家、延续11家、变更11家。至2021年底,大理州《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共173家,其中:医疗机构161家、生产单位10家、其它2家。2021年大理州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宣传教育】
认真运行好大理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目前共发送微博3928条、微信858条;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与省级主会场开展直播连线宣传活动,开展线下宣传活动,举行以“低碳生活 绿色出行”为主题的自行车骑行、“三清洁”志愿服务活动,讲授洱海保护治理主题党课;组织编写《2020年度大理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于“六·五”世界环境日在《大理日报》公布。2021年共在《中国环境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文章60多条,为宣传好大理州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信访】
2021年,全州共受理群众投诉和“12345”热线转办1313件,已全部办结。共接待群众来访153次,在信访投诉的办理中积极宣传和普及生态环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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