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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39276L/2022-00933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1651166460000
  • 主题词: 政务公开
  • 体裁: 通知
  •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 〔 2022〕 15号
  • 有效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 来源: 大理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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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理经开区管委会、州级有关部门:

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将深化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到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助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重点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一)深化营商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发布各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发布新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守法、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利用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和投诉举报专栏,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反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重点前期项目清单、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额度信息。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试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栏目,及时公开重大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资金下达、项目实施等信息。推动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关切事项,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蓝天保卫战、碧水行动、净土行动、危废整治行动、洱海保护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州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信息。持续做好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推动各地、重点行业制定并公开碳达峰目标有关信息,推进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有关信息。(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透明度,依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主体信用信息等。推进《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各级各部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加大疫苗接种信息发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多渠道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权威回应涉疫舆情。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加大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和法定传染病疫情数据及防控工作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预警信息。做好医保药品和服务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配套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发布工作。(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依托“一书三证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信息。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管理信息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等信息。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土地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等信息的发布力度。(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财政和审计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公开债券发行有关信息。随同政府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公开债券存续期情况等有关信息。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有关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完整、准确公开整改情况,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示。(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税收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涉及退税减税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做好12366纳税服务平台咨询办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州税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创新创业、稳岗就业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就业活动信息。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项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农资产品价格监测信息,及时公开价格调控政策以及有关价费调整信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建设计划、任务、进展情况和管理规定、分配标准及程序等信息,依法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等信息。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及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范围、程序和录取结果以及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扣政策落地强化解读回应

(一)强化政策解读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加强部门协同,及时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大力推行跟踪解读、多轮解读,以政策宣讲、政策问答等方式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多元化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统筹运用好图示图表、视频动漫以及专家访谈、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渠道,切实提升政策的知晓率和到达率。同时,要充分估计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充分预判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互动回应服务。各级各部门要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防范化解潜在舆情风险,重点回应对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等政务舆情。涉及跨部门的重大政务舆情,要通盘谋划,增强处置的协同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充分运用调查问卷、意见征集、领导信箱、在线留言等形式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建立反馈机制,助力政策完善。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探索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推动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进政策咨询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结合实际不断拓展政策咨询渠道,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具备网络条件的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运用,搭建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形成政策问答库,提升政策咨询解答效率。基层政府要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少数民族地区要尽可能选配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利企便民建强公开平台

(一)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重点围绕提升利企便民能力和服务功能,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建立利企惠民政策常态化报送机制,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利企惠民政策时,同步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大理州利企惠民政策服务”专栏集纳发布,强化政策集成服务。稳步推进“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系统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一张网”。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全州政府网站在数据、服务、应用等多方面集约,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建设整体联动、利企惠民的网上政府。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客户端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州级部门网站2022年底前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有序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移动客户端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政务移动客户端、州级部门网站、各县、市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进一步消除特殊群体面临的“数字鸿沟”。(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和网络安全监测。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注销“僵尸”账号,完善账号信息,严格开办管理,未经报备不得向第三方平台申请开设账号。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新闻、网信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审核把关,巩固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按时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网民留言。进一步强化“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工作,信息报送单位在年底综合考评中按比例加分。(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督办、考核、问责和社会监督机制,优化热线办理系统、知识库系统,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归集共享,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受理渠道,推动与110等紧急热线对接联动,全面提升热线服务质量和办理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高效的热线服务。(州政务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公报刊登机制,提升政府公报的编辑时效和服务功能,形成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权威发布的政府公报体系。完善州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研究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眼标准规范夯实公开基础

(一)切实执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在公文公开属性界定过程中,要严格界定公文(信息)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4种属性中的1种。除“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外,其余两种属性的公文(信息)均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规范设置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主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严格保密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切实维护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加强接收渠道建设,做到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时答复。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以高质量的行政复议监督,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司法局;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巩固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成果,2022年底前,按照规范的网页版式、下载版式、文本格式,全面、高质量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发布工作,并保持动态更新。各县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地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完整了解最新、权威的制度规定,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依据。(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目录体系。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指导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以清单化方式列明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等,助力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州级有关部门,围绕“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各县、市要督促指导本级政府部门同步开展,于2022年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新出台的交通运输、旅游、统计、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等领域标准指引及时编制发布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2年底前,各县、市要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便于村民查询和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完成辖内村(居)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突出公开质效提升保障能力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要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监督考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根据形势要求的变化科学合理设置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考核力度,依法规范开展考核。(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培训学习。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视频培训、点对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在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善于从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中总结发现推工作、抓落实的创新做法,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推动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确保工作落实。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结合本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迅速高效抓好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本要点贯彻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州级有关部门、经开区,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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