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建筑业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大理州建筑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行业优质企业,发挥建筑业优质企业领头雁、排头兵作用,在首批纳入大理州建筑业优质库企业培育梯度库企业53家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列入大理州建筑业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
(一)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是近三年建筑业总产值平均不低于2000万元);
(三)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在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积极创先争优。2020年1月至今,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四)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按时纳税,未发生因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填报企业信息准确真实,且按要求及时填报统计部门、住建部、省住建厅的各类统计报表。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申报、县市推荐、州级审核、社会公示、对外公告的程序确定。
(一)4月15日前,申请企业填写《大理州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申请表》(一式三份),报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
(二)4月29日前,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申报企业征求属地纪检监察、公检法司、应急、税务、人社等部门意见,将拟推荐入库企业上报州建筑业协会复核;
(三)5月6日前,州建筑业协会将复核情况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拟入库企业名单;
(四)5月12日前,对拟入库企业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大理州建筑业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优质企业申报和培育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严把企业业申报材料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2.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培育企业作为助企纾困减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精准指导和服务。
附件:大理州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申请表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
大理州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申请表
年度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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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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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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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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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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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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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情况 (万元) |
年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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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情况 (万元) |
年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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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次申报大理州优质企业培育梯度库申请表提供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如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企 业 人 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级别 |
注册证书编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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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获 奖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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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 |
获奖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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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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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简 介
企业概况,在产值税收、质量安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科技创新、企业信用、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党团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简介。
备注:可另行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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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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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监察、公检法司、税务、人社等部门意见: |
州建筑业协会意见: |
州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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