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205号),大理州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向各收费单位发出通知,通知还转发了国办督查室《关于河北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要求从现在开始到5月15日在全州开展“三乱”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加强收费监督管理。严格按核定并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下达罚没收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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