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机构概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专栏;
2.工作动态:税务要闻、其他公告;
3.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库、政府文件、税务公报、税收条约;
4.政策解读:文件解读、在线访谈;
5.税费服务:纳税人权利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税费指南、涉税查询、网上办税、资料下载;
6.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税收征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7.税收统计:税费收入统计;
8.自身建设:人事信息、政府采购及财务公开;
9.公众参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微信、微博;
10.社会监督: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纳税服务质量投诉;
1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2.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大理频道(网址为https://yunnan.chinatax.gov.cn/col/col3884/index.html);
2.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dali.gov.cn/);
3.“大理税务”微信公众号;
4.中国税务报;
5.大理日报;
6.其他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苍山路245号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31029
传真号码:0872—2331030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1),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6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大理频道申请:申请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大理频道——“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功能(网址为https://yunnan.chinatax.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传真号码0872-233103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4.电话申请:申请人通过电话提出申请的,如实登记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营业执照)、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信息用途等信息,电话:0872-2331029。
5.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当面提供。
6.邮箱申请:申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请将有关材料投递至dlswbgs@126.com邮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附件1下载。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大理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过一定数量或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文件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一)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苍山路245号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31029
传真号码:0872—2331030
(二)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苍山路245号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电话:0872—2331029
传真号码:0872—2331030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有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872—233102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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