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函〔2020〕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0年二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的政府网站14个,合格率100%。
(二)政府门户网站检查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中政府门户网站扣分、加分指标进行检查:大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6.1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7.5分,祥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4.5分,宾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7.5分,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8分,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2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4.5分,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90.5分,云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6分,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2.7分,剑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71分,鹤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88.5分。检查报告单独下发。
(三)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1.每两次信息更新间隔超过14日的政务新媒体35个;2.错字漏字表述错误依然存在。全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合格率83.7%。
二、存在共性问题
(一)内容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单位未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发布信息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明显错别字和表述错误问题依然突出。
(二)信息更新不及时。授权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未落实两次信息更新时间间隔小于14日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对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所发布的信息必须做到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出现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引发负面舆情。
(二)要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认真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和政务新媒体开办单位要定期开展平台应用程序、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的安全检查,管理人员离职、转岗应及时更改密码并报备,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定期检查政府网站提供的外链真实性,关注各类安全公告,运用技术手段提前做好常见漏洞防护。
(三)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整改。各级各部门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以免影响综合考评成绩。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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