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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大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及时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和省、州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设21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综合性会议组织、综合检查考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社团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
2、州委农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州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州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牵头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3、人事老干科。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州农业系统职称评审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4、法规科。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政策、法规规章的草案起草。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牵头承担公平性竞争工作。承担州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对下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州级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大理州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中农业农村业务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承担“双随机、一公开”、颁发许可证工作。
5、政策与改革科。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6、发展规划科。起草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资项目和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牵头负责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工作。
7、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指导监督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8、绿色食品科。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起草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承担茶叶、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
9、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牵头负责特色小镇工作。
10、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11、环境资源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
12、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13、市场与信息化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会展经济、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工作。
14、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1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涉及农业农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6、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起草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17、畜牧兽医科。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畜牧业综合统计,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指导畜产品加工,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健康养殖、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饲养。指导畜牧科技推广和示范。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州内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
18、渔业渔政管理科。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指导州内重点江河渔政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19、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0、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21、党建办公室。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监督;负责做好统战工作;协助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配合人事老干科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州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双增5.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45万亩、总产稳定在164万吨;培育认定州级及以上龙头企业15户;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9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8%;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1)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继续执行好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农作物种植业保险、粮食最低收购价等支持政策,持续稳定粮食生产,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45万亩、总产稳定在164万吨。抓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耕各项工作,重点保障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物资的产销对接、进村入店、余缺调剂和调运保障。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提升做好春耕备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草地贪夜蛾防控为重点,加强作物病虫害、鼠害防控,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高度关注境外蝗灾动态,积极配合开展好防治工作。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务等部门会商,精准开展农情调度,及时研判灾害趋势及影响,提早落实防范措施。
(2)完成生猪稳产保供任务。深入实施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实施好中央补助资金建设项目,重点推进洱源、弥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剑川家家俏、弥渡正大、永平东方希望等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全州2020年生猪存栏达301万头、出栏达420万头。加强产销衔接,深入做好“点对点”生猪调运,加快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监测排查、消毒灭源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确保全州不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认真落实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关闭活禽交易市场变化要求,开展大理市主城区和其他县政府所在地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管理试点,启动祥云翼通宏茂公司50万头生猪屠宰场建设,逐步由“调猪”向“调肉”转变。
(3)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农产品价格变动和市场供求的监测、分析、预警,统筹安排好蔬菜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强“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确保蔬菜和肉食品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恢复对外重要消费市场的供货。健全和完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重点企业联系机制,采取点对点的服务方式,推动减税、降费、免租、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落实,帮助农业企业解决原材料、交通运输、职工返程、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大宗商品物流等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协同商务部门,摸清辖区范围冷库、冻库和冷链运输车辆底数,搞准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区的实际需求,对接引入顺丰、京东、正大集团和农垦、供销集团等大型物流、电商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冷链物流基地,实现生鲜农产品就近就地商品化处理。
2、坚定不移推进产业扶贫
(4)全面提升产业扶贫质量。结合县市产业发展优势、新型经营主体状况、贫困户意愿,强化“双绑”机制,把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带入产业链条中,推进利益联结从覆盖数量向带动质量转变。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扶贫项目库,将已经实施和有条件实施但不在项目库的项目全部入库,对没有实施且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清理出库,确保产业项目精准实施。认真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提高产业技术专家帮扶成效。根据国家调整的贫困县退出程序和省完善的贫困县退出标准,全面开展产业扶贫统计数据的核报工作,组织开展抽查核验,确保产业扶贫统计数据准确、完整、有效。
(5)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巩固玉米结构调整成果,以“粮改饲”试点为突破,有序调增优质饲草料和特色品牌农产品生产规模,增加紧缺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以调生猪、提奶业为重点实现畜牧业提质增效,继续引导生猪产能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奶业振兴行动,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肉类总产、禽蛋产量、奶类总产分别增3%、3%、1%。水产养殖要以健康养殖、绿色发展为重点降低养殖密度,推进绿色健康养殖示范,规范有序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力争水产品总量达7.5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增2%。
(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年内全州新增州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户以上,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推进5个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小农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
3、做强高原特色农业
(7)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做大做强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及肉牛、生猪6个重点产业。根据各县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重点抓好一个主导产业,科学构建“1+N”的产业体系,抓实抓细宾川、永平、弥渡、巍山示范县创建和特色县建设。支持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有机认证和管理体系、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力度。努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搭建起各类服务平台,不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到2022年,力争把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及肉牛、生猪6个重点产业建成百亿元以上产业,确保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
(8)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好“两区”划定省级验收和国家验收工作。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着力抓好大理市、祥云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大理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总结推广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9)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力度,持续抓好“三品一标”认证,2020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90个以上。落实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加大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销售病死畜禽查处力度。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加大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应用。
(10)着力推进市场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好入选2019年“10大名品”产品宣传推广、展示展销,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10大名品”。积极推进农业招商引资活动,吸引大企业和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高原特色农业领域。宣传推介云南“数字农业”展示中心成果应用,推进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项目建设,支持“一县一业”示范县开展数字农业试点,建设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推动农村田头市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建立田头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级监测体系,开展生猪、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供给保障监测预警。深入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巩固做好上海、北京市场展示推介,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加快高原特色农产品“走出去”。
4、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和科技支撑
(11)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安排。2020年,力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2万亩,其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8万亩。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纳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机制。
(12)强化农业科技教育支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围绕全产业链,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全年完成2000人次的培训目标任务;持续发挥17个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作用,积极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品种选育等工作,集成种植、养殖等新品种选育和新技术集成;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补助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主推技术到位率,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持续发挥省、州、县(市)农业产业扶贫技术专家队(组)科技人才优势,深入生产一线帮助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做好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持续深化与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等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不断完善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全州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
(13)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实施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113万元,受益户数1万户,加快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作业面积1043.4万亩,同比增6万亩,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4.8%。
(14)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争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拣包装、初制加工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结合“菜篮子”工程,支持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提升肉奶、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能力。
5、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
(15)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主动担当入位,协调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卫健等部门分别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厕所革命”等,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大理州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加快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提升改造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337座,行政村委会所在地实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全覆盖;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82256座。争取创建3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督促落实县(市)为主体的工作责任制,按时保质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16)推进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业转型升级。持续巩固“三禁四推”成果。启动实施好大理市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洱源县力争年内申报入选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完成洱源县罗时江、永安江、凤羽河及大理市湾桥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等项目建设验收。加快推进大理市、洱源县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调整优化农作物结构,巩固大蒜禁种成果,增加水稻、油菜等环境友好型作物,积极发展蚕豆等生态保育型作物。确保2020年完成绿色、有机种植面积30万亩,其中有机种植5%以上,洱海流域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18年减少15%、2%的目标。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加快洱海流域奶牛及生猪产业转移发展。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收集处理畜禽粪便14万吨以上。
(17)进一步抓实乡村振兴试点。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衔接研究,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深入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补短板措施研究。强化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筹措和争取力度,确保试点村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好抓试点专班工作要求,抽调能力强、业务好、熟悉农村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驻试点村开展工作。
(18)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村内通组道路、动力电、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积极推动补强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薄弱环节,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强化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严格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加快编制实用型村庄规划,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管。
(19)加快推进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认真抓好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专项小组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年度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加快经营层面的多元化发展。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好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序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好“一户一宅”基本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合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固化成员资格,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落实成员权利。抓好宾川县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试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强化统筹,细化措施,抓实37个村乡村振兴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协调好涉农领域林业、水利、供销等各专项改革,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建强执法队伍,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
6、强化“三农”工作保障
(20)加强“三农”工作统筹协调。抓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贯彻落实,督促县(市)委书记切实履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硬任务,压实县(市)委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组织实施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强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调度分析。认真梳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中“三农”发展指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和差距,实行台账管理,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启动“十四五”农业农村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强化政策支撑,逐步配套完善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等支撑政策。
(21)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村民生基础设施三个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储备。强化地方统筹使用资金主体地位,统筹使用“财政专项+基本建设”两类资金,统筹中央、省级、州级、同级资金使用和管理,提升农业投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撬动银行资金支持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积极落实应对新冠感染疫情稳定经济运行平稳22条和促进复工复产24条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贷、担保、保险等金融资源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研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占补平衡、宅基地改革带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剂收益支持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22)加强农业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适应农村改革要求,充实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力量,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推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百万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计划,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23)做好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切实做好重点产业运行趋势分析研判,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强化农机、渔船、农药、化肥、种子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意识形态、党管武装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农业农村系统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信访维稳、舆情监测、消防安全等风险防控和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分别是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大理州农机管理总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理州分校、大理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理州植保站、大理州经管站、大理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大理州种子管理站、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大理州畜牧工作站、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大理州渔业工作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3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6人,其中:行政编制 86人,事业编制370人。在职实有4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67人,其中: 离休 7人,退休 260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220.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03.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17.65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82%,主要原因是增加厕所革命、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资金7500.00万元,其他项目预算减少2308.0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627.92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838.2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28.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20.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703.26万元,上年结转517.6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03.26万元(本级财力14703.2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7%,主要原因是增加厕所革命、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资金7500.00万元,其他项目预算减少2308.00万元,基本支出减少2627.92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28.7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220.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22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31.61万元,减少27.43%,主要原因是大理州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划归州教体局,财政供养人员减少;项目支出925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66.95万元,增幅120.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厕所革命及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两个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5教育支出-04成人教育-02成人中等教育支出133.92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理州分校日常支出。
206科学技术支出-03应用研究-01机构运行支出2200.72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农业科学推广研究院日常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1.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53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8.3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大理州农机管理总站)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1行政运行支出1111.78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农业农村局机关日常运转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4事业运行支出2215.22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农机管理总站、大理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理州植保站、大理州经管站、大理州种子管理站、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大理州畜牧工作站、大理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测试中心等事业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及农业科技推广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8病虫害控制支出340.00万元,主要用于植物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动物防疫所需的药物、疫畜防治、劳务补助等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质量监督、残留监控等方面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10执法监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种子市场监管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19防灾救灾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储备州级救灾备荒种子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80.00万元,主要用于高原特色农业和食品加工产业推进(含农田建设管理等)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5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4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洱海流域农排沟水质监测、种公牛饲养经费补助、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维护费等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3水利-99其他水利支出303.81万元,主要用于大理州渔业工作站日常运转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5扶贫-99其他扶贫支出20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341.0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29其他支出-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基本工资188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46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4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47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办公费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万元,项目支出29.52万元)。
30202-印刷费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项目支出35.20万元)。
30204-手续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5-水费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电费1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0207-邮电费2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万元,项目支出15.59万元)。
30209-物业管理费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2万元,项目支出2.93万元)。
30211-差旅费27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8万元,项目支出231.15万元)。
30213-维修(护)费3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33.96万元)。
30214-租赁费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
30215-会议费35.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万元,项目支出18.10万元)。
30216-培训费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73.56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0218-专用材料费3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354.29万元)。
30226-劳务费5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6万元,项目支出37.79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9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283.58万元)。
30228-工会经费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福利费2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9万元,项目支出14.08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7万元,项目支出4.55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1-离休费11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9-奖励金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2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7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809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09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000.0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厕所革命,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资金。
1、厕所革命,金额为4500.00万元,列支科目“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26农村社会事业”,主要用于2019年改建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65420座,2020年改建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7080座州级补助,补助资金用于粪污收集、储存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支出。
2、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金额3000.00万元,其中:列支科目“213农林水支出-05扶贫-99其他扶贫支出”2000.00万元,“229其他支出-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批12个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的项目补助,项目内容主要涉及村庄道路建设、电网改造、饮水提升、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文化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等。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213农林水支出-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1.00万元,主要用于种植业水稻53.9万亩,玉米173.1万亩,油菜12.5万亩,小麦5万亩,马铃薯7万亩的保险补贴州级配套;养殖业能繁母牛6万头的保险补贴州级配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13农林水支出-01农业-26农村社会事业厕所革命4500.00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改建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65420座,2020年改建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7080座州级补助。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229其他支出-0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1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第二批12个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的项目补助,项目内容主要涉及村庄道路建设、电网改造、饮水提升、产业发展、人才培训、文化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3个,采购预算资金16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4.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大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5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66万元,下降17.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大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压缩行政事业运行成本,减少出访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大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10万元,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下降29.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13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压缩行政事业运行成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大理州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40万元,较上年减少8.66万元,下降8.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40万元,较上年减少8.66万元,下降8.6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压缩行政事业运行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跨越式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高原特色农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2、具体目标:(1)农业产出与效益:农业总产值500亿元,年均增长6%;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420亿元,增长13%;休闲农业收入40亿元,增长10%;粮食产量达185万吨以上,增长1%;蔬菜产量146万吨;核桃产量45万吨;肉类产量66.21万吨、奶类产量47.8万吨、禽蛋产量7.04万吨;水产养殖面积13万亩,水产品总产量8万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7%。(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60%以上。(3)科技应用与推广:粮食单产372公斤/亩;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5%;农业科技贡献率60%;大专学历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占比80%。(4)现代经营与管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25%;生猪规模化养殖比重42%(年出栏50头以上);农户参加农民合作社比重45%。(5)农业可持续发展:耕地保有量447.75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7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6)新型主体壮大,250户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州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0家以上;150个州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7)农民收入增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8)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渔业生产安全事故。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2020年州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根据《大理州“三农”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小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州级第二批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大乡推发〔2020〕2号)要求,围绕将第二批12个试点村打造成为“农村人待得住,城里人喜欢来”“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农村绿色综合体验地目标,以及努力争当全州乡村振兴工作“排头兵”“侦察兵”“突击队”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州级第二批试点村试点工作,为全州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
厕所革命预算绩效目标: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2256座(其中含省调增10568座、大理市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任务6178座)。
3、村级防疫员经费补助预算绩效目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生猪屠宰检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4、种植业保险州级配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计划承保农作物面积251.5万亩,其中:水稻53.9万亩,玉米173.1万亩,油菜12.5万亩,小麦5万亩,马铃薯7万亩。
5、农业科技推广预算绩效目标:在洱海流域开展水稻、蚕豆、大麦、玉米、马铃薯、油菜、莴笋、大荚豌、加工型玫瑰、丹参等主要农作物有机肥不同施用量试验10组,为洱海流域农作物施肥模式转变提供数据支持;扩繁马铃薯良种脱毒苗5万株,生产脱毒马铃薯原原种12.5万粒,开展脱毒种薯原种示范种植25亩;完成20亩中秋福桃环境友好型提质增效模式研究和改造,引进水果新品种2个以上并开展引种试验;举办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培训120人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开展合作交流,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引领新技术研发工作;出版《大理农业科技》期刊2期,每期600册,全年完成1200册的发行任务,维护大理州农科院网站系统正常运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工资福利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资本性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9.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39.99.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8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5.80万元、差旅费2.20万元、会议费7.50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4.00万元、工会经费12.25万元、福利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2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9%,主要原因是2019年农业农村局职能变化,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项目文本公开连接1: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1
项目文本公开连接2: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
监督索引号53290000732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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