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大理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立项依据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农垦局关于下达全省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云建保〔2020〕77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十二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政发〔2016〕10号)明确规定:州级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补助按5000元执行。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州级需配套资金5170万元(其中:2019年实施1500户公租房还需配套448.255万元,2020年计划实施2840户需配套142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州级配套
七、项目实施计划
实施大理市、弥渡县、永平县、云龙县4县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840户(其中:大理市县1940户,弥渡县300户,永平县300户,云龙县300户);配套2019年公租房建设1500套。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面逐年扩大、居住环境持续改善、住房保障工作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稳增长、促投资、惠民生”的有机统一。同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租房建设步伐,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及时交付使用,并按照中央和省州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减低门槛、简化程序,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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