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9]121号)要求,现将大理州林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梳理总结并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li.gov.cn/)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门户网站(http://dlz.ynly.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大理州林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理州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邮编:671000,电话:0872-2319276)。
一、总体情况
大理州林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9]121号)要求,坚持高位推动、高标准落实,及时修订完善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要点分工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切实发挥好林草系统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法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实效
2019年,大理州林草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丰富公开方式和载体、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公开时效,高标准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大理州林草局职能机构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并公开了《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及时完善和公开局领导基本信息和分工情况,公开州林草局共15个内设科室的基本情况和职能职责。办结并公开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14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公开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告”、“大理州2019年申报林业工程师职称拟上会参评人员名单”,发布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办事指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办事指南”、“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公开了国家出台的涉林草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全年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50余条,在大理州林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共计600余条。
(二)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大理州林草局门户网站已链接了"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主体、渠道、需准备资料等内容,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相关需求,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
(三)狠抓平台建设管理
2019年,大理州林草局认真组织技术力量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维护和栏目优化,严格按照找准定位、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注重衔接和加强管理的意见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工作实效。门户网站及所属网站群建设规范、管理经常,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运行状况良好。
(四)严格落实监督保障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单位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局办公室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和督促检查制度,积极会同信息办检查工作动态发布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畅通监督渠道,在“公众互动”栏目设有“投诉建议”“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意见征集”“政务访谈”板块,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对大理州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大理州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件)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件) -52(件) 132(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件)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件)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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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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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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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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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公开申请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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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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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件)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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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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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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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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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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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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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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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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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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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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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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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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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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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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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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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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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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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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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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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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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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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大理州林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有力有序,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信息更新不及时、平台维护滞后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州林草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林草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一是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内容不全等问题。三是规范好日常信息收集、登记和建档入库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落实、规范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大理州林草局暂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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